8月1日起加强外市籍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行驶执法
增城与博罗路段交界处竖起禁止外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入城路标。
(记者黄丽萍/文 蓝健/摄)从8月1日起,我市加强对外市籍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执法。记者昨日获悉,我市交警、交通等部门在广汕公路博罗交界处等10处路段完善了禁止外市籍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进入我市行政区域的交通标志牌,旨在告知群众,要自觉遵纪守法,配合整治。
据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净化路面交通秩序,我市今年将加大力度综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从8月1日起加强对违反规定在我市行政区域行驶的外市籍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执法。
据了解,为进一步净化我市治安和交通环境,严厉打击涉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市从4月起,在全市范围开展交通综合整治,从严打击涉机动车特别是摩托车违法犯罪行为。8月将针对摩托车违法行为采取多起行动,集中整治。另外,记者还了解到,早在2011年11月25日,广州市穗府(2011)29号文件《关于限制摩托车行驶的通告》就明确提到,禁止外市籍摩托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含从化市和增城市)行驶。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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