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工会经费收缴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从2013年7月起,我省工会经费(含工会建会筹备金)统一实行地税代收。即从2013年8月1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及开业或设立满6个月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上述单位,应直接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按月申报缴交上月应缴的工会经费。工会经费缴费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咨询电话:
增城市总工会 82738458、82733866、82733862、82753951
新塘镇总工会:82762825 石滩镇总工会:82922810
仙村镇总工会:82936832 中新镇总工会:82867559
小楼镇总工会:82848319 正果镇总工会:82811561
派潭镇总工会:82823819 荔城街总工会:82615773
增江街总工会:82719189 朱村街总工会:82854487
永宁街总工会:32988907
增城市总工会
增城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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