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剑婷 通讯员曾暨升)7月23日,增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对违法生育拒缴社会抚养费的中新镇泮霞村陈某苏、郭某群夫妇依法实施强制执行,对陈某苏实行司法拘留15天处罚。
据了解,陈某苏、郭某群夫妇先后于2001年12月和2003年1月共超生两个小孩,计生部门于2011年6月作出并送达当事人超生一孩征收52003元及超生二孩征收144804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且签订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协议书,其于2012年4月缴纳了社会抚养费20000元,但至今逾期未缴纳余下的社会抚养费。鉴于该夫妇一直拒缴社会抚养费的行为,计生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3年7月23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市、镇计生部门对陈某苏、郭某群夫妇依法实施强制执行,实行司法拘留,并继续追缴社会抚养费。
计生部门表示,当前计划生育政策未改变,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我市将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维护计生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呼吁广大市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并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生育行为。增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