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文雄 陈婉婷 黄丽萍)近日有网民发帖称,离婚可独立分户,在挂绿湖水利工程的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可获更多安置房,因此假离婚盛行。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士表示,通过假离婚骗取安置房,不但不能多获安置房,反而要追究法律责任。
记者了解到,我市《挂绿湖水利工程核心区土地征收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增府办[2013]9号文第八条规定第三项规定,在拆迁公告之日前离婚且双方未再婚的,其一子必须随父为一户;女方户口仍未外迁、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且享受集体福利的,可享受一套70平方米的高层指标。同时离婚双方必须以书面承诺保证,如果以后共同生活或复婚的,则按照挂绿湖分户安置标准进行安置,其多分的房屋及相关奖励须交回政府处理,否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以假离婚的方式骗取安置房,是以合法行为掩盖非法目的,就算房骗到手了,个人也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说:“《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如果有证据表明是为了分房而采取假离婚,那这种行为是无效的,政府有权不按政策规定分房。
据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有关数据显示,2012年1月至6月,我市有1106对夫妇离婚,2013年1月至6月,我市有1119对夫妇离婚。自今年4月2日挂绿湖水利工程征地拆迁公告之日起,全市涉及挂绿湖征地拆迁的20个村庄中,共有28对夫妇离婚。
“尽管不排除有人为了征地拆迁利益而离婚,但今年的离婚率与去年的离婚率基本持平,并没有出现扎堆离婚的现象。因此,从“涉及征地拆迁村庄的28对夫妇离婚”的数据来看,纯属极个别现象。”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有关负责人说。
“目前,在挂绿湖水利工程荔城街重点区域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中,暂未发现有村民存在以假离婚骗安置房的行为”。荔城街有关负责人表示,荔城街每个工作组以通俗易懂的方法,为村民算好各项奖励以及安置分户的标准,征地拆迁工作按计划规范、有序、快速、顺利推进。增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