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原卫生局长终审获刑5年半 受贿共计33.9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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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时某地 发表于 2013-7-3 12:5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都讯 记者吴笋林 增城市卫生局原局长郭铁军,因被认定在2006年至2012年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节日礼金的形式,收受下属医疗单位负责人刘某等20人共计33.93万元人民币贿款,为行贿人或其亲友在岗位招录、职位轮岗、工作调动、职务升迁、工作开展等方面谋取利益,一审二审均被认定构成受贿罪,最终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

  行贿人遍布下属医疗单位

  本案一审由萝岗区法院判决,法院认定,2006年6月5日至2012年10月10日,郭铁军担任增城市卫生局局长,主管卫生局全面工作。在此期间,郭铁军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了下属医疗单位负责人刘某彪等20人(均另案处理)的贿赂款,为这些行贿人谋取利益。

  证据显示,20名行贿人,涉及荔城医院院长、正果医院院长、增城市中医院院长、增城市妇幼保健院院长等。贿款多以节日礼金等方式输送,多则三五万元,少则两三千元。行贿时间从2006年一直持续至2012年间。

  2012年5月,郭铁军到广州市检察院投案自首。同年12月,郭铁军的亲属代其退出违法所得18万元。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全案证据足以认定郭铁军受贿共计33.93万元,综合量刑情节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没收财产3万元人民币。

  上诉称遭逼诱供被驳回

  一审宣判后,郭铁军不服上诉,他称在侦查阶段遭遇刑讯逼供及诱供,且他实际收受的节日礼金远远低于原审认定的数额,请求二审重新逐一核实相关证人证言的真实性,认定他在侦查阶段所作多次供述为非法证据并予排除。另外,他认为虽收受过节日礼金,但并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过利益,他收受的节日礼金性质上不属于受贿款。据此,郭铁军请求二审法院改判其不构成受贿罪。

  除了提交相关上诉材料外,郭铁军还提交了其住处的照片,拟证明他是一个清廉的干部。同时他还提交了增城市卫生局的一份贿款记录复印件,拟证明在职期间,多次将他人贿送的款项上缴卫生局纪委,共约16万元。

  广州市中院二审期间认为,郭铁军未能提供任何涉嫌非法取证的线索或具体材料,其所称遭非法取证无依据。一审认定其受贿33.93万元的数额,有证据证明且就低认定有利于被告人。故最终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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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时某地 发表于 2013-7-3 12: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羊城晚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广州增城市卫生局原局长郭铁军因收受增城近20家医院院长送的节日礼金共33万余元,被广州市中院终审判刑5年半。

曾经拒贿上交16万

48岁的郭铁军于2006年6月被任命为增城市卫生局局长。6年后,他到广州市检察院投案自首。

据广州巿萝岗区法院查明,2006年6月5日至2012年10月10日,郭铁军担任增城市卫生局局长,主管增城市卫生局的全面工作。任职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下属医疗单位负责人刘黎彪等20人(均另案处理)的贿赂款共人民币33.93万元,为这些人员或其亲友在岗位招录、职位轮岗、工作调动、职务升迁、工作开展等方面谋取利益。

行贿人中,身份为医院院长的共18人,另两人为增城市防疫站原站长钟某强、增城市卫校原副校长朱某星。最大的一宗受贿是2006至2012年间,他收受荔城医院院长刘黎彪的贿款共3万元及以节日礼金形式贿送的5.4万元。最小的一笔,是收受增城健娱医院院长张某雄以节日礼金形式贿送的2500元。去年底,萝岗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郭铁军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此前,一份关于郭铁军上交增城市卫生局贿款的记录复印件显示,任职期间,郭铁军曾多次将他人贿送的款项共约16万元,上缴市卫生局纪委。

并非亲朋礼尚往来

一审判决后郭铁军上诉,称其虽收过节日礼金,但并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收受的节日礼金性质上不属于贿款,请求二审法院改判其不构成受贿罪。为此,郭铁军及其辩护人提交了多份证据,其中一份是《增城日报》关于增城市卫生系统春节期间开展慰问活动的报道复印件,上面显示,互送慰问金是增城的传统,下属单位慰问领导在春节前,领导慰问下属单位在春节期间和春节后。

但广州市中院终审认为,本案中,公诉机关指控郭铁军收受节日礼金的行为构成受贿,郭铁军及其辩护人上诉称其收受的节日礼金不应定性为受贿款,鉴于涉案节日礼金系下属单位负责人等基于其身份所送,性质不同于亲属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故认定属于受贿。广州市中院近日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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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时某地 发表于 2013-7-3 12:5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快报讯 2012年10月12日,增城市人代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免去郭铁军的增城市卫生局局长职务。他从此消失在公众视野中。记者近日获悉,郭铁军因收20个医院院长的节日礼金累计至近34万元,早被逮捕,并被法院认定其构成受贿罪,二审维持判五年六个月。

积少成多,6年收礼34万

郭铁军,1965年生,原系增城市卫生局局长,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2年6月被逮捕。原审法院认定:2006年至2012年,郭铁军主管增城市卫生局工作期间,收受下属医疗单位负责人刘某彪等20人(均另案处理)的贿赂款共计33.93万元,为他们及亲友在岗位招录、职位轮岗、工作调动等谋取利益。

据悉,这些贿赂款均以节日礼金的形式送出。其中,六年里共收荔城医院院长刘某彪8.4万元,是20人中最多的一个。2012年5月,郭铁军投案自首,家属退出18万元赃款。

一审时,郭铁军对收受财物的大部分事实供认不讳。原审认为郭铁军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根据其表现,从轻处罚,判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没收财产3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8万元。

辩称送礼金是当地风俗


一审后,郭铁军不服,称其实际收受礼金远低于认定数额,坚持节日礼金不属受贿款,更没有为行贿人谋不正当利益,请求改判。

郭铁军还提交了一系列材料。比如,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因某下属医院的医疗纠纷,郭铁军一直被闹事家属跟踪和纠缠,称其不可能在春节期间出席应酬活动并收礼金。其认为,春节期间,向主管局和镇政府的主要领导送慰问金是当地风俗。且其在职期间,多次将真正的贿款上缴市卫生局纪委,共约16万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原审已认定受礼金额,因涉案节日礼金系下属单位负责人等基于其身份所送,性质不同于亲属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故依然认定郭铁军构成受贿罪,维持原判。

本文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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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st641609402 发表于 2013-7-3 13: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s: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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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sjh123 发表于 2013-7-3 13:58:22 | 显示全部楼层
[s:122]才30几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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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茶 发表于 2013-7-3 13: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少?我一个农民头都不信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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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豹 发表于 2013-7-3 14: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鬼信贪得甘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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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烈 发表于 2013-7-3 14:47:30 | 显示全部楼层
[s: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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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笑三声哈哈 发表于 2013-7-3 14: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在侮辱我的智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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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岭 发表于 2013-7-3 14:5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止吗?30几W,写少几个零吗??只是不想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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