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生对象被罚60多万元
(记者杨永红 通讯员曾暨升)日前,市人口计生局会同中新镇计生办查办了一宗违法超生典型案件,对超生对象一方何某雁开出征收社会抚养费60多万元的史上最高“罚单”。
据悉,我市中新镇福和泮霞村何某雁(女)2013年5月与宋某雄(男,广州市白云区居民)登记结婚,何为初婚,宋为再婚(与前妻生育一女,2013年2月协议离婚),何与宋在非婚同居情况下生育三个小孩,分别为:2009年5月政策外生育一女孩,2013年1月政策外生育双胞胎。根据调查取证核实,何与宋二人是在宋与前妻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违法生育了三个小孩。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五十三条规定,属于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按超生处理。于是,市人口计生局于今年6月14日,对何发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对宋的违法生育行为通报白云区处理),决定向其征收社会抚养费600804元,何收到决定书后,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很后悔,目前镇村正跟踪落实处理。
市计生部门表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光荣,违法超生可耻,对违法生育的,将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做到“发现一宗,处理一宗,教育一片,警示一方”,决不姑息手软,特别是对严重违法生育多孩的,坚决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切实维护生育秩序和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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