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违法生育对象被依法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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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初夏 发表于 2013-5-10 17:3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杨永红 通讯员曾暨升)记者获悉,5月8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市、荔城街计生部门对违法生育并拒缴社会抚养费的荔城街太平村刘某波依法实施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并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

    据了解,刘某波、梁某霞于2011年2月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非婚生育一个子女,2012年8月市人口计生局依法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21246元,但其至今仍不缴纳。鉴于刘某波一直拒缴社会抚养费的行为,计生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实施强制执行。由于刘某波继续拒缴社会抚养费,市法院依法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天,并继续追缴所需缴纳的社会抚养费。

    市计生部门表示,当前计划生育政策未改变,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我市将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维护计生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呼吁广大市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并检举揭发违法生育行为。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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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联系我 发表于 2013-5-11 13:53:4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挂绿湖征地方案那一刻,直后悔沒有多生几个,去你妹的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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