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2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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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初夏 发表于 2013-5-10 17: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家长:

    您好!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教育的关心和支持。每年夏秋两季是学生发生伤害事故的高发期,为确保孩子安全,希望您积极配合学校,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教育孩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此,市教育局向全市的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二、加强对子女的游泳安全教育。学生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节假日和上学、放学途中。家长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子女的游泳安全教育: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的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不能到江(河)、池塘戏水玩耍;同时要教会子女在游泳遇险时的逃生自救常识及报警求救方法。

    三、加强对子女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家长要教育子女过马路和骑自行车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让孩子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或多人乘坐一辆摩托车;教育子女乘搭校车时要服从学校老师和跟车“保姆”的安排,不私自乘坐其他车辆上下学。

    四、加强对子女的饮食卫生教育。家长要提醒子女不随便购买零食,不暴饮、暴食,不吃劣质或变质的东西,防止疾病产生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与子女的交流和沟通。家长要随时了解和帮助子女解决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困难和疑惑,让孩子保持身心健康。

    六、安全教育有赖您的支持和配合。为强化学生安全教育,我局提出四个禁止:(1)禁止学生玩火或带火种到山林;(2)禁止学生携带铁管、利器(含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回校;(3)禁止学生不归家在外面住宿;(4)禁止学生到网吧上网。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需要大家的悉心呵护。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快乐就是家庭的快乐,孩子的不幸就是家庭的不幸。每一个学生的成材,都是学校教育、亲情关爱和社会熏陶相结合的成果。学生的健康成长有赖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我们衷心希望您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增强对子女监护的责任感。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我们的学生——您的孩子安全、健康成长而共同努力!

    衷心感谢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

    增城市教育局
    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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