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广州集体土地拆迁补偿的方安,广州2007年12月28号的批文是。现在广州集体土地拆迁补偿的方安,广州2007年12月28号的批文是。本规定所称的“户”是指:安置被拆迁房屋的本村村民时,按如下规定分为“一户”:
(一)已婚夫妇及其未满法定婚龄子女。
(二)地方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之日,已满法定婚龄的未婚村民。
(三)地方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之日前,已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的。(增城政府把第三条文不见了,请各被征收的村村民睇清楚哟,无比政府昆哟!此条约关系到很多离婚和丧偶的人。很多丧偶和离左婚的人按广州批文是可以当一户处理,即是可以同等的分配到一间别墅或者三间房屋,但政府把此条文改左,让很多原本应有的别墅或房不见了,请各村的村民一定要求同等分配,政府这明明欺凌离婚者和丧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