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运用司法鉴定保全一民办高校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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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觉 发表于 2013-4-16 11:4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朱贵荣 通讯员增检宣)近日,市检察院在办理广州某职业技术学院申请执行监督一案中,运用司法鉴定手段,使该学院的财产得以保全、4200多名师生的日常教学秩序得以维持,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据悉,该学院是我市一所颇具规模的民办高校,在校师生员工近4000人。因企业借贷纠纷,该学院被上海某通讯公司诉至市法院,被诉要求返还借款本金548万元及利息。去年6月,市法院作出生效民事判决,该学院要返还借款本金332万元及利息给上海某通讯公司。9月初,新学年开始,学生们通过学院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汇交学费。依该公司的申请,执行法院即时冻结了该学院的银行账户资金600万元。因被冻结的资金是该学院教学管理所必需的经费,金额巨大,该学院日常运转无以为继,遂于10月向市检察院提出执行监督申诉。

    本案事关申诉学院生死存亡问题。申诉人一再声称,学院根本没有向该公司借款,有人伪造学院的公章向外出具欠条,如不及时制止执行措施,将导致该学院4000多名学生开不了课,200多名教职员工发不出工资等不良后果。

    市检察院接获本案后,敏锐判断出本案申诉连接教育民生和综治维稳敏感重大问题,检察长谭可为批示办案部门要充分发挥民行检察监督职能,服务大局,回应群众合理诉求;要求案件承办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把握案情材料,充分调查取证,准确定性。

    案件承办人针对申诉人强烈反映的法院判决所依据的关键证据《欠条》存在伪造印鉴的问题,果断决策,遵循广东省检察院《关于对民事诉讼欺诈加强法律监督的指导意见》的指引,依法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涉案证据进行了司法鉴定。其后,鉴定机构向检察机关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上述《欠条》中的印文与公安机关有效备案的印文不一致。

    市检察院为保全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节约司法资源,避免诉累及执行回转后果,迅速向市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市法院综合考虑案件存在的问题,依法中止执行。近期,市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依法裁定中止执行。申诉人的合理诉求得到回应,学院的财产得以保全,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情绪恢复稳定,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未受干扰。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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