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钟林威 见习记者龙媛)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教育厅举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奖,省招生办将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参加高考的获奖中职毕业生,按不同的奖项及等级,分别给予免试、加分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政策。
据介绍,“获奖学生”是指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参加由省教育厅主办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得者。获奖名单的认定,以在校期间教育部及广东省教育厅公布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能大赛获奖名单文件为准。
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可免试进入省内高职院校与获奖项目相对应专业就读;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等奖者,在省内高职院校录取时,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在省内高职院校录取时,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者,在省内高职院校录取时,同等条件者,可由学校优先录取。
值得注意的是,凡报考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的获奖中职毕业生,必须具备广东省“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报名资格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未报名的免试生可补)。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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