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同城办税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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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 发表于 2013-3-25 11: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增国税发[2013]15号


    为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自2013年4月8日起,增城市国税局实行同城办税,纳税人可在我局任一办税服务厅(点)办理相关涉税事项,原位于荔城街西城路东二街5号的第四税务分局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点将迁至荔城街荔乡路10号(即增城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办公。

    特此通告


增城市国家税务局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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