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正北路建设遭遇“钉子户”报道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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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谅 发表于 2013-3-20 11: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某表示愿与属地政府坦诚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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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正北路效果图


记者 李明 靖琪 海聪 婉婷 剑婷

    增江街培正北路建设遭遇“钉子户”的新闻报道受到读者的广泛关注(详见本报2013年3月15日3版),新闻报道《增江街广大居民翘首以盼:东湖公园综合改造项目早日建成》(详见本报2013年3月18日2版)更是引起广大市民的热烈讨论。昨日,记者就该事情深入走访居委、村(居)民、已拆迁户、师生、律师等,并与“钉子户”展开对话,促进问题尽快解决,推动培正北路早日贯通,方便增江街广大村(居)民。

市民:培正北路为民心民生工程

希望王某顾全大局 好好协商沟通


    自去年得知培正北路从高级中学门前通过,将为学校2000多师生的出行带来便利,高级中学的张老师一直十分关注。“我们是非常渴望培正北路尽快建成通车的,但是从开工到现在已经有6个多月了,工程进度缓慢,对师生的出行带来极大不便,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做好工作,让培正北路早日建成。”张老师说。

    王先生是梅花庄村民,在梅花庄住了几十年,有两间瓦屋,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当地政府和村给他置换了宅基地,并按政策获得了1350元每平方米的房屋补偿,从而拆掉了原来的房子支持市政建设。“随着城市的发展,梅花庄渐渐变成了城中村,周边环境非常差,污水横流,蚊虫老鼠到处可见。同时,村中的道路比较窄小,只能通过一辆小车,大家出行都很不方便。因此,对东湖公园周边进行改造村民干部都非常支持。”村民王先生说。

    “作为增江街东湖社区的居民,我当然想自己的居住环境越变越好。现在政府要对东湖公园及周边的环境进行改造,将之前窄小的乡村小路建设成为大马路,将污水横流的猪场、鸡场变成花园,这很令人期待,我作为当地的居民,是应该顺应社会发展的潮流,舍小家为大家的。”增江街东湖居委的居民郭先生告诉记者,他原来住的房屋是上世纪80年代建造的,比较破旧,建有两层。在拆迁过程中,他选择了用东湖公园周边的商品房以1:1置换旧房子的方案。同时,街道还为他支付了临迁费,现在外面租房子度过拆迁期,等商品房建好了就直接搬过去。因为房子是包装修的,而且房产证等手续都由街道代为办理,他感到很满意。

    据增江街东湖社区居委会主任李瑞球介绍,东湖公园周边是城乡结合部,环境比较差。“政府要修建培正北路,改造东湖公园周边的环境是对东湖社区和当地群众非常好的民生实事,大家都很支持,但有个别拆迁户不顾大局,一直没诚意谈判,拖延了道路建设进度,给周边群众带来了很多不便。”李瑞球说。他希望剩下的唯一一户拆迁户王某能以大局为重,跟政府坐下来好好协商搬迁事宜。由于之前已经有16户人都搬迁了,补偿的标准都是既定的,不应该抱有补偿要比别人高的幻想。

律师:如果双方协商不成

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对记者说,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有关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罗学源解释,政府对东湖公园及周边进行综合改造是出于公益的目的,并且该项目也得到了大多数市民的赞成,说明这是一个得民心的工程。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政府按有关程序作出后,被征收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则征收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

    “征收决定生效后,接下来是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问题。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罗学源说,现政府提供了三种方案供选择,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法律规定了计算房屋补偿价格的计算方法,即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来评估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罗学源又说,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王某如果对征收及补偿不服,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拒不搬迁。

“钉子户”:愿与政府坦诚沟通

期望道路尽快建成并得到合理补偿


    随后,记者通过电话采访“钉子户”王某,他承认双方谈判至今未达成一致,认为培正北路项目是市政道路建设,涉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共利益,是对大家有利的事,愿意与政府平心静气坐下来诚恳地进行沟通,同时也表示支持市政道路建设,期望道路尽快建成,并得到合理补偿。

    “培正北路项目建设是市政道路工程,是民生民心工程,一直以来我是很支持的。”王某说:“可能之前大家沟通还不够充分,或存在某些片面的误解,现在希望能与政府有关部门坐下来好好谈谈,尽快协商解决这件事情。”

    对于具体的补偿数额,王某并没有提及,他向记者表示,希望有关部门所补偿的,能满足他在增江街范围内购买到同样大小的房子。而在目前处理房子拆迁过程中,他虽然花费了一定时间和精力,对生活工作虽有一定影响,但还不算很大。

增江街:和谐解决的大门一直都开着

只要不超越其他人的补偿标准就可谈


    “我们已经启动法律程序,但是我们愿意谈判解决问题,这个大门一直为王某开着。”增江街道办事处主任卜永彪告诉记者,自从相关媒体对培正北路“钉子户”曝光后,很多市民都很关心,有好朋友甚至打电话来打气,要求绝对不能满足“钉子户”的无理要求,坚决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同时,“钉子户”王某的一些亲人朋友也表示会主动做工作,希望政府能与王某好好协商。

    卜永彪表示,即使王某愿意同政府谈判,政府的底线是必须要坚持不能超越其他人的补偿标准,否则就无法建立谈判的基础。下一步,增江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将会主动加强与王某沟通,尽快达成一致意见,齐心协力推动培正北路顺利建成完工。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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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涞係ni 发表于 2013-3-20 12: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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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020 发表于 2013-3-20 19: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99%的人,就能代表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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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韵小筑 发表于 2013-3-21 00: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强权压制下能不好好沟通吗?妓者无耻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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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村民 发表于 2013-3-21 00: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有关部门所补偿的,能满足他在增江街范围内购买到同样大小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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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村民 发表于 2013-3-21 00: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增城日报》的造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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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男 发表于 2013-3-21 00: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1350元每平方米补偿的是瓦房,人家的是楼房,还是按1350元每平方米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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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男 发表于 2013-3-21 00: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赔偿条件没谈好就同意给拆了,打官司能打赢政府么?当然不能打赢的!!!所以没谈好条件绝对不能同意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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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玫瑰 发表于 2013-3-21 10:5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随着更多的征收范围,我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钉子户,是什么造成的?还不是高企的房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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