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杨永红 通讯员范远峰)记者从市林业和园林局获悉,1月11日,增江街一名“散小乱”养猪场经营者郑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市林业和园林局认真贯彻规范整治“散小乱”生猪养殖场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作为,加强与各镇街的联系和配合,严打散小乱养猪场规范整治行动中的顽固、挑头分子,以点带面,促进规范整治工作顺利开展。2012年11月29日,市林业和园林局接增江街通报称,该辖区光辉村某养猪场的经营者邹某和郑某在规范整治“散小乱”养猪场工作中,态度恶劣,采取漫骂工作人员、阻止工作人员进入猪场等行为对抗整治工作,至今仍未与政府签订清拆承诺书,要求市林业和园林局对该猪场涉嫌非法占用林地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接报后,市林业和园林局迅速组织森林公安分局主动、提前介入,及时搜集各种违法证据,顺利完成了该案的调查取证工作。经查实,从2005年起,犯罪嫌疑人郑某伙同邹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占用位于增江街光辉村的林地建设猪场养猪至今。经鉴定,该养猪场共占用属于生态公益林的林地面积9.45亩。该案件的及时侦破,有效地促进了增江街规范整治“散小乱”养猪场工作顺利进行。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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