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8个和谐林区文明村创建单位接受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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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转 发表于 2012-12-26 11:5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杨永红)25日至28日,市林业和园林局、市综治办和各镇街组成考核验收小组,对我市18个和谐林区文明村创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相关领导到场督导验收。

    验收小组通过听汇报、查阅材料,并结合村的自评以及评分标准对各个创建单位进行严格考评。

    据了解,市林业和园林局在全市选择了18个林地面积大、治安情况较为复杂、上年度发案较多的村作为今年我市和谐林区文明村创建单位,目的是通过以点带面,促进全市林区和谐稳定。和谐林区文明村的创建目标是发案少、秩序好、林区和谐、群众满意。和谐林区文明村评分标准包括一是无发生盗伐、滥伐、森林火灾、侵占林地等林业刑事案件;二是无发生盗伐、滥伐林业行政案件;三是无发生森林火警、侵占林地、行政(治安)等行政案件;四是无非法张网猎捕野生动物;五是有成立领导小组、有方案、有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和地点;六是有宣传、有教育、印发宣传资料、标语等;七是责任区工作有检查、有落实、年终有总结;八是发案后积极汇报,配合破案;九是山林纠纷未造成恶劣影响。

    我市在创建和谐林区文明村工作中,坚持重点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加大防控管护工作力度,提高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消除治安隐患,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发生涉林案件,以点带面,确保了林区社会治安持续和谐、稳定。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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