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醒男 于 2012-12-4 20:49 编辑
近来见到与听到很多增城的村民给村干部贪污侵吞村产的事,
这除了政策因素和政府放任他们这样投诉无门外,还与我们自身贪小便宜有一点点的关系。
竞选村干部的时候你有没有这样想过?
无论谁做也是贪的,谁给我拉票的钱多谁请吃饭多就选谁,从不考虑村干部的个人道德问题。那知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当初你贪那少少的拉票款几餐饭,造成了后来几乎属于自己那份村产或私人的土地房产给村干部戝卖个精光!俗语有云:贪字得个贫!当初你贪人家那少少的拉票款与几餐饭,到时要用几乎全部的财产来偿还!有如你当初要人家一粒种子,以后就要用整棵树的果来还一样!!这就是因果!!村民们醒醒吧!!以后无论谁竞选拉票给钱,一于全额退回,这与你以后要用土地财产来还的价值来比简直微不足道!!只有这样,你才有底气理直气壮地拒绝村干部做任何对村民伤天害理的事!也不会种下贪那少少拉票款的恶因,而要用你几乎所有财产来偿还村官的恶果!!因果法则丝毫不会错!!!教训还少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