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何晶报道:昨天中午,广州粤运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增城公交公司),当面向维权的残疾人士朱明建道歉,返还他搭乘公交车的票款2元,同时奖励他2000元的服务监督奖金。
河源人朱明建有语言障碍,被鉴定为二级残疾。10月24日下午4时,朱明建在增城挂绿广场站乘坐7路车,他出示《残疾人证》,司机说只有本地户籍居民办理的IC优惠卡才能享受优惠,他的河源户籍残疾人证不能享受该优惠待遇,拒绝了朱明建的免票请求。
朱明建告诉记者,根据《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并且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都可以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增城公交公司明显违背了这一办法。
第二天,朱明建分别向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增城市交通局投诉增城公交公司拒绝他优惠乘车。同时,他还向增城市人民政府申请外地户籍残疾人凭残疾证在该地乘公共汽车的优惠政策。
11月9日下午,增城公交公司工作人员打电话向朱明建道歉。该公司的下属经理表示,公司收到朱明建的投诉后,专门对公交司机进行了培训,并下发了残疾人不论户籍优惠乘车的通知。昨天中午,该公司当面向朱明建道歉。
长期关注残障人士权益的公益人士杨占青表示: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残疾人优惠规定都不限户籍,仅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即可享受优惠,而广东是全国最早颁布不限户籍优惠的地区,“但仍有部分城市的公交公司不了解相关规定,未执行相关规定”。
为了争取残疾人的乘车优惠权益,朱明建曾向梅州等21个广东省地市政府寄信要求信息公开。杨占青说,朱明建的行动对保障残障人士的权利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增城公交公司知错即改的态度也十分难得,“毕竟从认知到尊重残障人士的权利需要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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