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新增规范禽畜养殖活动约定
(记者张凌东)记者昨日从永宁街路边村召开的村民代表大会获悉,为保护和巩固规范整治养猪场工作成果,该村出台新规,把规范禽畜养殖活动纳入村规民约当中。
据介绍,路边村村规新增规范禽畜养殖活动约定:一是村民必须自觉抵制未经审批或无证照经营禽畜养殖活动,不得出租、出让土地建设养殖场所,积极举报和合力打击养殖污染行为;二是村民自养自用生猪,需向村委会申请并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并且在同一时间养殖总数不得超过5头,如有以盈利为目的擅自扩大规模的,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关闭拆除;三是村民自用的禽畜养殖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关于禽畜养殖方面的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对出现噪声、排泄物污染超标的,一经查实予以整治关闭。
据路边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务坚介绍,近年来,包括“散小乱”养猪场等养殖经营活动对该村的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水源变黑发臭,空气质量下降,严重影响了村民的生产和生活。“把规范禽畜养殖活动,尤其是规范整治养猪场工作纳入村规,得到了全体村民的大力支持,今后,该村将把全面整治‘散小乱’养猪场作为一项坚定不移的工作目标。”李务坚表示。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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