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促销活动存歧义 市民遇打折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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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航 发表于 2012-10-18 11: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黄晓聪)入秋以来,天气渐凉,商家纷纷推出换季打折等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的眼球。记者昨日走访发现,商家在进行打折促销活动时,内容纷繁复杂,手段五花八门,说法天花乱坠,市民一个不留神,就容易掉进“打折陷阱”。

    昨日中午,陈女士陪女儿逛街买衣服,路过荔城街西城路的一家服装商场,里面正在搞促销活动“买2件8折,2件以上7折”。于是,陈女士和女儿就进去选衣服,衣服的款式、料子都不错,她们一下子挑了3件。“本来只看中2件,看到促销广告语后觉得买3件更划算,所以干脆买够3件。”陈女士拿着衣服去付钱,结果发现不对头,商场并没有按7折给她算钱。营业员的解释更令她感到意外:“促销广告语的意思是,买2件8折,2件以上的前面2件还是8折,第3件才享受7折。”营业员这么一说,陈女士很不服气,她觉得商家的促销广告语存在歧义,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陈女士认为,商家的“2件以上7折”促销广告语,一般消费者看了都会认为购买3件衣服便全部按照7折计算。“这样的促销广告语打出去,换作谁都会像我这样理解的。”陈女士觉得商家故意使用容易让人产生理解偏差的用语来误导消费者。经过多次协商,商家最终同意全部按7折让利给陈女士。

    记者随后走访荔城街挂绿广场、泰富广场、东汇城等商场了解到,商家常用的促销手段有价格折扣、赠券、分发样品、赠品、免费试用、有奖销售等,而消费者和商家时常在促销条款上有不同说法。例如,双方对赠品的种类和数量,有奖销售的中奖概率、奖金额、活动时间,价格折扣的适用范围与幅度等,时常理解不一致,有的商家甚至拿“最终解释权”来约束消费者。

    增城工商管理部门表示,在商品促销广告中,商家用语要明确、具体、清晰,不能使用存在漏洞或歧义的条款,以免引发消费纠纷。面对商家形形色色的促销广告和文字游戏,消费者一定要谨慎,防止上当受骗。若在消费过程中遭遇欺诈,记得保留好证据,并到相关部门投诉。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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