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弘曜 发表于 2012-9-10 10:30 
呵呵,我跟你事实论证,你跟我诉诸感情,还用上“不可一世”,我就不说这是人格侮辱了。我不同意他人的看 ...
。。你没有不同意LZ的观点呀。。你只是在怀疑呀。。这事情从开始我就无打算同你论证呀。。系你自己在做稻草人呀。。我从开始就没打算顾及你感受,因为我一开始就睇你五顺眼呀。你当我爱心大使呀。睇你五顺总要同你讲:“小朋友下次讲话吾可以甘尖锐噶,人又无得罪你,就算你读书好劲。如果我同同你话:你就系读书劲少少姐,街边随便都一大推你D甘噶人,一年都唔知有几多好似你噶人出来社会都五会生存自杀桃楼。我一样系度讲事实。“。你如果你甘听左甘噶话心情都畅快噶话 我无野讲。。你就当我系个傻帽吧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