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ゞPeterベ邱 发表于 2012-8-1 14:5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州限牌细则正式公布 指标按1:5:4分配
骏鸣客服电话:82665777 82630777
2012年7月31日20:00,广州市政府正式公布“限牌令”细则,全年增量全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为12万个,指标分布为1:5:4,其中10%的增量指标限定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50%的增量指标用于摇号,而剩下40%增量指标用于竞拍。在2012年7月1日前完成登记的库存二手车可在2013年3月1日前转让并不受增量指标限制。同时,非本市车辆限行方案暂未出台。
增量指标中占10%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指的是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内的中小客车和节油率超过20%的混合动力汽车,且这部分车型能够获得市政府1万元人民币的财政补贴。
如果当月未能配置成功的节能与新能源车增量指标,可以由指标管理机构调整为普通车增量指标纳入下一次摇号配置。且申请指标成功的节能与新能源车在转移或注销后所取得的中小客车更新指标,只能用于符合规定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参与摇号的50%增量指标部分,只接受排量不超过2.5升(不含2.5升)的中小客车申请。而剩下40%增量指标用于竞价拍卖,参与竞价的个人必须缴纳2000元人民币保证金。竞价设保底价,不设最高限价。竞价所得收入全额缴入市本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事业支出。
二手车方面,对于在2012年7月1日零时前登记在册的库存二手车可以在明年3月1日前办理一次转移登记,且其经营单位必须在广州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试行期内,7月1号后转移、报废名下在广州市内登记中小客车后,在不改变车辆所有人和使用性质的情形下,需在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有一次直接取得中小客车更新指标的机会。在2012年10月31日前取得黄色环保标志的中小客车,申请更新指标不计入规定的申领次数。
值得注意的是,凭更新指标登记的中小客车,排气量不得超过更新前车辆的排气量。也就是说,无论之前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还是通过摇号或竞价取得指标,以及已经在广州市内登记的中小客车,通过转移或报废而获得更新指标,新登记车型排气量不得超过更新前车辆的排气量。  
公务车与其他车辆一样需要申请配置指标。单位(指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中小客车指标的,应当按照规定,向指标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行政、事业单位不得参加竞价。
关于摇号:每月26日摇号,当日如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节能与新能源车增量指标和普通车增量指标分别摇号。单位增量指标和个人增量指标分别摇号。个人申请每月摇号一次,单位申请每两个月摇号一次。
关于竞价:指标管理机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竞价机构承担竞价的具体实施。竞价过程由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单位和个人分别竞价,每月各组织一次。具体竞价时间、地点及内容,由竞价机构在竞价日7个自然日前通过竞价公告向社会公布。
个人申请增量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住所地在本市;
  2、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
  3、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住所地在本市的情形包括:
  1、本市(含增城市、从化市)户籍人员;
  2、驻穗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3、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三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籍人员;
  4、在穗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本市累计三年以上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企业申请增量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上一年度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共计5万元以上的,当年可以申请一个编码,税务总额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一个编码。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一个编码;
  3、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注册的企业,当年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共计5万元以上,税务总额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一个编码,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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ゞPeterベ邱 发表于 2012-8-1 14:55: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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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限牌细则正式公布 指标按1:5:4分配
骏鸣客服电话:82665777 82630777
2012年7月31日20:00,广州市政府正式公布“限牌令”细则,全年增量全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为12万个,指标分布为1:5:4,其中10%的增量指标限定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50%的增量指标用于摇号,而剩下40%增量指标用于竞拍。在2012年7月1日前完成登记的库存二手车可在2013年3月1日前转让并不受增量指标限制。同时,非本市车辆限行方案暂未出台。
增量指标中占10%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指的是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内的中小客车和节油率超过20%的混合动力汽车,且这部分车型能够获得市政府1万元人民币的财政补贴。
如果当月未能配置成功的节能与新能源车增量指标,可以由指标管理机构调整为普通车增量指标纳入下一次摇号配置。且申请指标成功的节能与新能源车在转移或注销后所取得的中小客车更新指标,只能用于符合规定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参与摇号的50%增量指标部分,只接受排量不超过2.5升(不含2.5升)的中小客车申请。而剩下40%增量指标用于竞价拍卖,参与竞价的个人必须缴纳2000元人民币保证金。竞价设保底价,不设最高限价。竞价所得收入全额缴入市本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事业支出。
二手车方面,对于在2012年7月1日零时前登记在册的库存二手车可以在明年3月1日前办理一次转移登记,且其经营单位必须在广州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试行期内,7月1号后转移、报废名下在广州市内登记中小客车后,在不改变车辆所有人和使用性质的情形下,需在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有一次直接取得中小客车更新指标的机会。在2012年10月31日前取得黄色环保标志的中小客车,申请更新指标不计入规定的申领次数。
值得注意的是,凭更新指标登记的中小客车,排气量不得超过更新前车辆的排气量。也就是说,无论之前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还是通过摇号或竞价取得指标,以及已经在广州市内登记的中小客车,通过转移或报废而获得更新指标,新登记车型排气量不得超过更新前车辆的排气量。  
公务车与其他车辆一样需要申请配置指标。单位(指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中小客车指标的,应当按照规定,向指标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行政、事业单位不得参加竞价。
关于摇号:每月26日摇号,当日如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节能与新能源车增量指标和普通车增量指标分别摇号。单位增量指标和个人增量指标分别摇号。个人申请每月摇号一次,单位申请每两个月摇号一次。
关于竞价:指标管理机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竞价机构承担竞价的具体实施。竞价过程由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单位和个人分别竞价,每月各组织一次。具体竞价时间、地点及内容,由竞价机构在竞价日7个自然日前通过竞价公告向社会公布。
个人申请增量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住所地在本市;
  2、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
  3、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住所地在本市的情形包括:
  1、本市(含增城市、从化市)户籍人员;
  2、驻穗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3、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三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籍人员;
  4、在穗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本市累计三年以上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企业申请增量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上一年度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共计5万元以上的,当年可以申请一个编码,税务总额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一个编码。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一个编码;
  3、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注册的企业,当年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共计5万元以上,税务总额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一个编码,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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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子 发表于 2012-8-1 15: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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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果龙 发表于 2012-8-1 16: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唔帮申请摇号边个去你度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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ゞPeterベ邱 发表于 2012-8-2 08:5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嗯、您想买车的话我们会帮你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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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 发表于 2012-8-2 17:04:58 | 显示全部楼层
费用点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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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毛 发表于 2012-8-2 17: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s:114]顶贴是一种美德!支持~~~[s: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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ゞPeterベ邱 发表于 2012-8-2 18: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野马 发表于 2012-8-2 17:04
费用点计

只要你在我们店买的车、费用是不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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ゞPeterベ邱 发表于 2012-8-2 18: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三毛 发表于 2012-8-2 17:11
顶贴是一种美德!支持~~~

谢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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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足@常乐 发表于 2012-8-3 10: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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