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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w800912 发表于 2012-5-26 12:23 我儿子都四岁了,既然都没感情了,又何必勉强呢?我去法院先去立案,然后等法院的传票,不过平时自己要准备 ...
lvy 发表于 2012-5-26 19:30 要什么证据的?
无痛失恋 发表于 2012-5-26 16:41 心动不如行动
诺乐 发表于 2012-5-26 11:40 为了儿子还是忍忍吧,毕竟才过了三四年,如果实忍不下去就离了.前提要你对他还有没感情,还有没希望~
lvy 发表于 2012-5-26 10:29 那時太懵懂了,以為那就是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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