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帮团伙犯案累累 队长副队长分管荔城、新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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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甘早 发表于 2012-5-14 10:3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增城警方打掉一涉恶欺行霸市犯罪团伙 有专职打手队 成员多为泥水工

  两名“狱友”出狱后纠集一同打工的十余名泥水工同乡,组建了一支“专职打手队”,专帮人“摆场”斗殴。随着打手队在当地的“声名鹊起”,越来越多的人“慕名而来”,不少房地产、沙场、酒吧老板也“寻求保护”。这支打手队的“业务范围”也扩大至敲诈勒索、强行要求看场收取保护费,以及使用武力威胁抢占工程。

  近日,增城警方统一采取收网行动,分别在增城市新塘镇及荔城街共抓获涉恶犯罪嫌疑人23名,一举打掉以湖南人王某青为首的这一“专职打手队”涉恶欺行霸市犯罪团伙,缴获钢珠枪1支,子弹1颗,涉案汽车3辆以及匕首、砍刀等凶器一批,破获涉及该团伙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刑事案件17宗。

  文/记者陆建銮

  实习生廖仕祺

  通讯员增公宣、龚宣

  内部有队长副队长并明确管辖镇街

  2012年2月17日,一群凶神恶煞的男子手持铁锤闯入了增城市新塘镇某工地,将正在运作的勾车中的司机赶下车,并用铁锤砸坏了三台勾机。

  经查,该工地自2011年10月份以来,曾发生过2起不明身份人员到工地故意阻挠施工的情况。经接触该工地余泥清理工程承包商石某,警方发现一名叫陈某的本地籍男子曾多次要求石某出让工程给其来做。

  核实上述情况后,增城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经过大量侦查工作,一伙以湖南人王某青为首的“专职打手队”涉恶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从4月13日至26日,专案组抓获了该团伙的主犯王某青和雷某精、廖某、王某春等23名犯罪嫌疑人。值得一提的是,4月14日凌晨2时,当廖某居住的出租屋被警方包围时,他仅穿着一条内裤便仓皇爬上房顶准备逃走,但被布控在屋顶的特警逮了个正着。

  经审查,“2·17”事件原来是陈某坚欲争夺事主石某的土石方工程来做,遂于2月17日联系汤某,希望汤某荣能出面去威胁石某,并允诺以每立方米1.5元的价格提成给汤某荣。随后,汤某荣以每立方米0.5元的价格提成给王某青,让王某青带人去打砸石某的设备。此后,王某青纠集手下“专职打手队”成员到石某的工地打砸3台勾机。

  两“狱友”纠结老乡结成团伙

  据了解,被抓获的23名犯罪嫌疑人中,除汤某、陈某等9人为增城市本地籍人员外,其他14人均为湖南衡南县籍人员,地缘性特征极为明显。

  据增城市公安局便衣侦查大队张晓辉警官介绍,团伙主犯王某青曾经三度因抢夺抢劫入狱,在狱中结识了王某春。2000年前后,两人来到增城市建筑工地务工,主要从事泥水方面的工作。务工期间,两人又结识了雷某精等十余名湖南衡南县籍人员。

  泥水工一天最多能赚到100元左右,这微薄的工钱不能令王某青等人满足。2010年的一天,王某青租住的出租屋附近的村民汤某找上门来希望王某青能叫人帮其解决撞车引起的纠纷。王某青喊来几十号人迅速帮汤某“摆平”。

  王某青的“雷厉风行”让汤某颇为信服,此后只要遇上“麻烦事”,便会找王某青出面摆平,每次出面均会给其相应的酬劳犒赏。2010年6月初,以王某青、王某春、雷某精等人为首,并纠合了其他湖南衡南县籍人员,专门帮人“摆场”斗殴的“专职打手队”初现雏形。王某青自封为“队长”,王某春、唐某精则分任副队长,分别管辖新塘镇和荔城街。

  跟队长“有钱赚有酒喝”

  团伙成立伊始,一些泥水工有些顾虑,不愿参与其摆场行动,“你这次不来,下次你有什么事我们也不会帮你!”在王某青的嚣张气焰下,这些工人也只得乖乖就范。

  王某青很讲江湖义气,除了酒吧看场费用按惯例自己拿4000元,两名副队长各分2000元外,其余的钱每次都会当场平分给“摆场”的团伙成员,每人每次大约可得到200元左右的报酬。余下的收入王某青还会带上团伙的成员去娱乐场所消遣。

  此外,团伙帮忙看场的酒吧每个月还会“派送”60打免费啤酒,超过限定赠送打数的每打仅收50元。眼见干这行“有钱赚有酒喝”,该团伙大部分成员均放弃了泥水工的工作,走上了“专职打手队”的道路。

  闯工地逼退工程公司

  王某青向来以行事风格嚣张著称。这种风格和其手下的“专职打手队”的“坚强实力”很快便在增城“声名鹊起”, 这支“专职打手队”也由初始的单纯收钱“摆场”斗殴,逐渐发展成敲诈勒索、强行要求看场收取保护费、强占工程的涉恶欺行霸市犯罪团伙。

  2011年1月,在增城合伙开了家建筑公司的廖某和何某觊觎位于小楼镇上刚开工1个月的一总价值1.7亿的房地产工程,为了将该工程“拿下”,两人请来了王某青的“专职打手队”,并声称“这工程要是能拿下来,利润大家分。”

  1月17日晚11时许,王某青带领团伙成员闯入工地,将工地上的挖土机砸坏,并损毁工程路段,逼迫原工程公司就地退场。迫于王某青团伙的淫威,原工程公司只得无奈退场,廖某和何某最终顺利地接下了这一房地产工程。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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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甘早 发表于 2012-5-14 10:41: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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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警方在“三打两建”活动中缴获的犯罪团伙使用的作案工具。  信息时报记者 郑启文 摄

   专门替酒吧“看场”帮人“摆场”,涉及刑案17宗,23名成员日前落网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童丹 通讯员 增公宣 田继刚) 一群工地散工为了轻松赚钱,竟然组成“专职打手队”,不仅给酒吧提供看场服务,还专门帮人“摆场”。日前,增城市公安局抽调133名警力在增城荔城街和新塘镇统一采取收网行动,一举打掉以湖南人王某青为首的“专职打手队”欺行霸市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

  警方共缴获钢珠枪1支,子弹1颗,涉案汽车3辆以及匕首、砍刀等凶器一批,破获涉及该团伙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刑事案件17宗。


  工程之争牵出欺行霸市团伙


  大砍刀、钢珠枪、匕首……不仅凶器一应俱全,还实行公司化运作,一个电话就能叫来近百打手帮忙“摆场”。这不是黑帮电影中的镜头,而是增城的一个“专职打手队”的真实状态。

  日前,增城市公安局摸查线索时发现,新塘镇某工地余泥清理工程承包商石某的三台钩机,2月17日被多名男子无故砸坏。警方敏锐地意识到其背后极有可能存在着争抢工程的欺行霸市行为。

  经查,该工地自去年10月份以来,曾发生过2起不明身份人员到工地故意阻挠施工的情况。据悉,一名叫陈某坚的本地籍男子曾多次要求石某出让工程让其来做,遭拒绝后,陈多次对石某进行威胁。

  增城警方迅速成立了由局领导为组长的“2·17”专案组对该线索进行重点经营和侦查。


  散工自组“专职打手队”


  经过侦查,一伙以湖南人王某青为首的“专职打手队”涉恶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据了解,2000年前后,王某青、王某春、雷某精等14名湖南衡南县籍人员陆续到增城市建筑工地务工,主要从事泥水方面的工作,并逐渐以地缘为纽带而纠集,分别生活在荔城街、新塘。

  “工地上做散工比较辛苦,收入低,有案底的王某青与王某春、雷某精纠结在一起,在参与过几次聚众斗殴后,很开从中发现了轻松赚钱的捷径。”增城市公安局便衣大队张队长告诉记者,2010年开始,王某青等人遂纠集老乡,形成专门帮人“摆场”斗殴的“专职打手队”犯罪团伙。大部分团伙成员均放弃了泥水工的工作,走上了“职业打手”的道路。很快,该团伙也由最初的替人收钱“摆场”斗殴,发展成敲诈勒索、强行要求看场、收取保护费的涉黑恶犯罪团伙。

  4月13日下午,增城市公安局在全局范围抽调133名警力统一行动。4月13日至26日,先后抓获23名团伙成员。据了解,除汤某、陈某等9人为增城市本地籍人员外,其他14人均为湖南衡南县籍人员,地缘性特征极为明显。警方还在团伙“二当家”王某春的出租屋内搜出一把钢珠枪。


  效仿黑帮电影设“堂主”


  “有案底的王某青是打手队的队长,此外还设置了副队长。”据警方介绍,王某青模仿香港黑帮电影的情节,组成打手队之后,开始严格规范化管理,还分派了“堂主”。由王某春负责新塘片区,而雷某精负责荔城片区。“王某青对手下的小喽啰要求接到电话必须到现场,否则以后有事兄弟们都不帮忙”。

  王某青带领手下帮忙“摆场”后,都会收取劳务费,并发给每个手下200元。王某青为首的打手队逐渐小有名气,生意也逐渐多起来,业务范围也扩大到周边城市,如惠州、东莞等。

  除了帮人摆场,王某青等人还给酒吧、夜总会看场,每个月固定收取费用。如增城一家酒吧委托王某青看场,每个月固定给8000元工资,此外每月免费提供60打啤酒。

  今年1月15日,事主田某运输公司所属大巴在阳山县清连高速路段与刘某驾驶的丰田小车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初步达成协议,田某给予刘某1.5万元作为修车费用私了。但刘某修车后要求田某赔付3.05万元。双方发生分歧,刘某找到蒋某明出面摆平事件,蒋后来找到王某青。

  王某青多次发短信威胁田某未果,并伙同他人于3月20日、3月28日将田某运输公司所属的两辆大巴车的前挡风玻璃打烂。王某青分别获得刘某支付的2000元报酬。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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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61928 发表于 2012-5-14 10:47: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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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飞扬 发表于 2012-5-14 11: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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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大大只 发表于 2012-5-14 11: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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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秤座 发表于 2012-5-14 17: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深挖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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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了真的夜了 发表于 2012-5-15 01: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金羊网-羊城晚报                                                 警方抓获嫌疑人23名,该团伙涉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刑案17宗                                                         他们曾是在增城市建筑工地做泥水工的普通打工仔,却在受雇帮人打架中尝到“甜头”后逐渐纠集,变成为害一方的地痞流氓;他们装备了钢珠枪、子弹以及匕首、砍刀等凶器,动辄砸场打人、寻衅滋事,甚至绑架勒索。

  他们是被警方称为“专职打手队”的欺行霸市涉恶团伙,大部分来自湖南衡南县。2010年起,这支“打手队”在增城市新塘、荔城以及周边城市频频活动,不仅帮人“摆场”、“收数”,还为雇主抢占工程项目,破坏市场经营秩序。

  今年年后,增城警方收网抓获23名嫌疑人,缴获枪弹、刀棍等作案工具一批,将该“专职打手队”一举击溃。目前,警方初步审该团伙涉及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刑事案件17宗,23名嫌疑人全部被刑事拘留。

  “他们通过受雇他人从事打击竞争对手、摆场、看场收保护费等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团伙人员众多,除持有砍刀、铁棍外,还装备了钢珠枪。”——增城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张警官

  警方除恶

  侦查:阻挠施工牵出“打手队”

  今年2月17日,警方接到报案称,增城新塘镇某工地余泥清理工程承包商石某的三台钩机当天被多名男子无故砸坏,损失上万元。警方派员前往现场调查发现,该工地自2011年10月以来已先后发生三起不明身份人员到工地故意阻挠、破坏施工的情况。

  据石某反映,一名陈某坚的新塘本地男子曾多次要求他将工程出让,遭拒后,陈多次对石进行威胁恐吓,后来即发生了工地遭打砸事件。警方意识到,该案件背后极有可能存在欺行霸市团伙,遂抽调便衣大队警力组成专案组,将此案定为“217”专案重点侦查。

  “这个团伙就像一支专职的打手雇佣队。”增城警方便衣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张警官说,他们通过受雇他人从事打击竞争对手、摆场(即召集几十上百人到现场恐吓、震慑对方)、看场收保护费等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团伙人员众多,除持有砍刀、铁棍外,还装备了钢珠枪。

  抓捕:通宵收网17嫌犯就擒

  艰辛取证后,今年3月份底开始,此案转入抓捕阶段。

  “我们分成了十数个小组,对该团伙的主要成员实施一组对一人的跟踪侦查。”张警官说,之后的半个月时间里,办案民警摸清了每个目标的底细和作息规律。

  上月13日傍晚,专案组侦查获悉,该团伙一众骨干成员行踪基本固定,抓捕时机成熟,警方随即出动133名警力兵分多路展开抓捕。

  13日晚上10时许,行动民警首先在荔城某酒吧内将该团伙“首脑”王某青以及“干将”雷某精抓获。14日凌晨,一组行动民警破门冲入荔城街某出租屋内,将正在睡觉的团伙二号人物王某春抓获,并在其租屋内当场缴获钢珠枪一把、子弹一发,以及砍刀、匕首7把等作案工具。

  截至14日清早6时,在这场通宵夜袭中,警方先后在新塘镇、荔城街抓获涉案主要嫌疑人共17人。经过深挖扩线,上月18日至26日,专案组又在增城境内连续抓获其他6名涉案人员。

  作恶多端

  抢占工程

  去年1月,荔城小楼镇某饭店老板何某荣看中了镇里一房地产项目(总造价2.6亿元),可当时该项目已被一工程建筑商蒋某承接,何某荣对此颇有不甘。蒋某施工近一个月后,何某荣打听到蒋与开发商还未正式签下合同,顿时歹念大起,决定抢占工程。他找到本地建筑商廖某峰合作,让廖设法将蒋某赶走。廖某随后通过汤某搭桥找到王某青,王某青当即应承。当月8日至17日,王某青指挥手下,先后三次持铁棍、锤子到工地打砸钩机、挖土机等设施设备,迫使工地接连停工。被打怕了的蒋某只好退场,而何某荣、廖某峰两人随即顺利拿下该工程。

  绑架勒索

  去年下半年一天,王某青和雷某精等人从外市消费娱乐后驾车返穗途中,与过路的一辆货车发生碰撞,并与惠州籍的货车司机发生口角冲突,货车司机报警后,交警对此事依法作了处理,判违章驾驶的王某青负全责。王某青对此愤恨不平,决定实施报复。此后他派手下打听到了货车司机的住处,随后带领人马前往惠州将该司机绑架至增城,对其实施殴打,随后向货车司机家属敲诈勒索。直至对方家属支付了2.5万元赎金后,王某青团伙才释放了受害司机。

  “发家史”

  纠集泥水工组“专职打手队”

  据警方介绍,落网的23名犯罪嫌疑人中,除了汤某、陈某等9人是本地人外,其他14人均为湖南衡南县人,地缘性特征十分明显且具备了一定的组织性。

  38岁的王某青是“大佬”、“队长”,王某春和雷某精是两大“副队长”,职务类似古惑仔电影里的“堂主”——王某春负责新塘镇,雷某精则包管荔城街。而作为本地人的汤某原本就是村里小有名气的地痞,因与王某青住得近且佩服王动辄能叫来上百人的能耐,遂拜王为大哥。此后,汤某凭借本地人的关系,既做中间人为王某青团伙招揽、介绍“生意”,有时也带领手下参与摆场、打架。

  据了解,王某青团伙成员原本大多是在增城建筑工地做泥水的打工仔,聚居在荔城街和新塘镇,因为老乡关系,有事时大家相互照应,久而久之纠集在了一起。2010年6月,在受人委托参与多次聚众斗殴后,王某青等人发现这是一条发财之路,遂形成了以王某青、王某春、雷某精等人为首,专职帮人摆场、斗殴的犯罪团伙。随着团伙成员日益固定,大部分加入者均放弃了打泥水散工,“专职打手队”发展成形。

  办案民警称,王某青团伙在增城横行两年,但受害者报警却较少,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受害事主被欺压后忍气吞声,有的则碍于对方成员中有本地人,不愿惹麻烦,特别是一些建筑工程商,他们因为怕受报复延误工期,不敢报警。

  团伙特点

  过半有前科大多是“粉仔”

  团伙实行“公司化”运作

  办案民警说,劳改犯多、粉仔多是王某青团伙的两大特点。

  据称,在落网的23名嫌疑人中,13人有犯罪前科,其中王某青是名“三进宫”的“老抢匪”,其分别于17岁、25岁和33岁时因涉嫌抢夺、抢劫案而被警方打击处理过,新塘“堂主”王某春也曾因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而被判刑,其与王某青正是在坐牢时相识的狱友。此外,被捕嫌犯中有17人有吸毒行为。在日常的开支运作上,该团伙已有了公司化特征。三“大佬”配备有对讲机,方便联络,骨干成员按照级别高低每月领取数额不等的底薪,例如王某青的底薪是4000元,王某春和雷某精则为2000元。其对外摆场、打架有一定的价格标准:每摆一次场,每名参与成员都可领到100~200元,而“看场”的价格是一月8000元,此外夜场方还要额外每月免费提供60打啤酒供王某青团伙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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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人. 发表于 2012-5-15 06:25: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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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0猪 发表于 2012-5-15 08:37: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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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T 发表于 2012-5-15 09:3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击这些欺压群众之徒 要快准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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