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被骗经过—— 一名香港亮碧思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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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包青天 发表于 2012-5-13 12: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一名香港亮碧思的受害者,我是广东省广州市增城桥头村人,我做过会计,做过保险,我愿做反面教材,教育世人不要太相信外人,防人之心要有之,害人之心不可有。一个人无缘故对你好是有目的的,居心叵测。以下是我被骗去做亮碧思的经过。
2009年9月9日钟金凤以在深圳开左一间百货店请人打理账务的名义带我去深圳的。当时我做紧保险的想换一份工作做,所以跟她去深圳,去到深圳说要过香港睇化妆品顺便拿货返,去左香港铜锣湾亮碧思公司,钟金凤热情地介绍亮碧思公司的历史以及在亮碧思成功的人士。拉着我的手介绍一些在增城做紧亮碧思的人物比我认识。钟金凤纵勇我去听左两堂课,分别是“SPN1、SPN2”,这两堂课主要是叫来听课未成为亮碧思会员的人注意“拉链咀”不要对家人、对朋友们说在香港做亮碧思的,这间公司是合法的,依法纳税,有牌照的。鼓励人们带家人、亲朋好友来听课,总之无论如何以各种陈出不同的借口务必带到来听课的就有办法令他们相信,齐齐加入亮碧思这个大家庭。亮碧思公司有几个聘级,20经销商、29爵士、38伯爵、41候爵、42公爵、勋爵等不同级别。其市场奖励制度如下:经销商可享受个人业绩(购货额)20%的提成;当个人业绩达到2.4万元时,成为爵士级会员,可享受个人业绩29%的提成;当累计购货达到9.6万元或一次购货满8万元或直接推荐三名爵士级会员加入可晋升为伯爵,伯爵不仅享受个人业绩38%的提成,还能享受自己直接发展的5条下线6代以内的提成,提成点数为5%到1%不等;当累计个人业绩达到10万元或直接发展5个伯爵级会员时,就可以晋升为候爵,享受个人业绩41%的提成、2%的贡献奖、6%的领导奖、5条下线6代以内5%到1%不等的培育奖。所有奖金均需到香港领取或由“亮碧思”公司直接汇到会员个人银行账户。5360港币成为亮碧思的20经销商,如果你想快点成功赚回本金赚大钱的,就38起步成为伯爵,要做伯爵级要67678港币,只要你成为伯爵发展下线5人就可以赚回本金,以及业绩上候爵级,成为候爵级每年有两次分红,一年分落有10到20万元不等。要向上线取经去“打雾”即是去识人拿经验,向来听课的人洗脑,纵勇做亮碧思。听完课后,钟金凤又说在这里轻松又自由赚钱又快,你在外面打工做生做死就得个桔,一点都不作为,在亮碧思就不同了,在这里做一年胜过你在外面打工十年所赚到的钱还多,在这里才有地位才能成功。她(钟金凤)做英语老师的都不做了,辞职在这里全职做亮碧思。在亮碧思公司里凡是在增城做紧亮碧思的人都认识钟金凤的大名。都称呼她叫凤姐前凤姐后的,所谓深入人心。


回到增城后,钟金凤带我去见识在亮碧思做的成功人士,有做会计的、有做保险的、有自己开店做小生意的、听完课后,一经了解,全职投入做亮碧思。有时去增城最大头目谢彩萍位于增城一幢私人楼房度听课围圈识人,有时在增城曾经风光一时的“食为鲜酒店”的少爷行内称他为滔哥,因经营不善倒闭,债主常在的环境下,借钱跟谢彩萍的细妹谢杏花做亮碧思,在他(滔哥)所在增城雁塔公园附近地区的套房内上课,汇港轩私人住宅楼上课,有时在近贤轩茶桩、精武门、美多餐厅、增城中西名菜、名典餐厅、有时去谢彩萍的增城有名的“华与街”酒吧等地方交流心得,如何去借钱凑齐这笔钱去做亮碧思;如何“拉链咀”隐瞒家人、朋友们、同事;如何在亮碧思成功以及面对家人的压力等等。钟金凤见我还半信半疑的说“(钟金凤)老公宋叔敬在派潭二中做体育老师的都在做亮碧思,如果是违法的,是不会叫埋家人去做的,况且是合法的,能赚到钱的,叫上宋叔敬做,不宜两个表妹“刘云花、张柳圆”,细佬阿丰、亲叔叔、以及同学、同事都在一起做亮碧思在这里赚钱。”说完拿出宋叔敬的亮碧思的会员卡给我睇。在增城亮碧思每个月都有节目搞,以借引更多的人上当受骗,去从化“凯旋宫大酒店”开课堂,去广州大学城度个间通天笑度举行庆功会。


每逢双休日宋叔敬都会落增城同钟金凤会合的,宋叔敬说:“我只是兼职做亮碧思的,主要是体育老师。”当我知道宋叔敬在派潭二中做老师的,做老师是国家单位的应该不会骗人吧?如果是骗人要走都不容易的,而且我大哥都认识钟金凤、宋叔敬二人的,连续一个月钟金凤带我去围圈听课堂,识人,交流之类的活动。宋叔敬、钟金凤二人轮流对我洗脑,因我涉世不深,无知、愚蠢、一时贪念,成为她们的“棋子”,钟金凤教唆我向家人说谎去做化妆品的生意,骗取家人、朋友们、亲戚的信任,借到一笔钱做亮碧思。
2009年10月28日凑齐这笔钱去香港交钱,5360港币成为亮碧思的20经销商会员,67648港币是伯爵级,合计人民币6.5万元。因为钟金凤够人了,她是候爵级数的人了,将我让给她表妹刘云花成为刘云花的下线,钟金凤的第一代。
回到增城,钟金凤继续带我去围圈去识人,2009年11月10日,家人追问我钱的去向,我不得不说出来了,家人得知我上当受骗被人带去做传销,经过家人的开解向导,睇有关传销的资料才知道上当受骗了。我大哥约钟金凤出来商量叫钟金凤带我退出亮碧思这个组织,将钱退回来,当场为难推搪拒绝,不肯退钱,钟金凤还大言不惭写下承诺书带我做一年就返本的字据。

睇到电视110的告示,说亮碧思公司是境外违法传销组织公司欢迎举报并有奖,做传销的人员定罪5年起的公告。2009年12月20日带齐资料去当地派出所报案,不受理,去公安局报案,办案人员听说在香港交易的不是他们管辖的范围,指去经济侦查大队报案,去到听了有关情况就说无能为力,香港做是合法的,而在大陆做是违法的,交易地在香港,大陆无权管辖之类的话,还嘲笑我愚蠢,甘好骗的,这样的都相信去做,说些难听的话。指向打击传销队伍去咨询,打电话过去咨询又叫去工商局二楼打传销办公室,支到办公室,胡主任风我带齐资料证据,打电话向上级反映,结果又令人据据失望说无办法,立不了案,胡主任只是将我的资料复印后存档就无下文了,群众睇到110的公告纷纷前来举报,惨!造成许多家庭悲剧,妻离子散、有老公告老婆的、哥哥告弟弟、妹妹告姐姐的案例比比皆是,惨!但是结果都是立不了案只有无奈失望而回的。
110的广告公告叫人去举报,去举报又不立案的又不去处理的又何用处呢?国家职能部门,执法部门这样的事情都办不了,还将群众举报推来推去的,这些执法部门的不作为,实现可气的。惨!国家靠这些职能部门执法部门来维持社会的秩序安定繁荣,但是我去报案却不能立案,有冤不能报,这样只能让更多的无知者上当受骗。


坚决查处“亮碧思”传销窝点
  在记者调查中,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分局向记者发来了《关于查处“亮碧思”传销窝点的情况汇报》(以下简称《汇报》)。
  《汇报》中写道:“亮碧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称亮碧思公司)是多年来活跃在珠三角地区的一个传销组织,他们以发展经销商的名义在珠三角地区疯狂发展下线,以高额回馈为诱饵,利用出租场所向他人推广传销产品、宣讲传销奖金制度,吸引他人去香港缴纳5000元至6.7万元不等的费用加入‘亮碧思’传销组织,牟取非法利益。”
  罗湖区打传办负责人李广斌说,参与者在向“亮碧思”公司交纳5000元港币入会费之后,即成为会员(经销商),取得了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
  李广斌说,该组织根据购买商品的金额和发展人员的数量的不同将会员分为:普通经销商、爵士、伯爵、候爵、公爵、勋爵等不同级别。其市场奖励制度如下:经销商可享受个人业绩(购货额)20%的提成;当个人业绩达到2.4万元时,成为爵士级会员,可享受个人业绩29%的提成;当累计购货达到9.6万元或一次购货满8万元或直接推荐三名爵士级会员加入可晋升为伯爵,伯爵不仅享受个人业绩38%的提成,还能享受自己直接发展的5条下线6代以内的提成,提成点数为5%到1%不等;当累计个人业绩达到10万元或直接发展5个伯爵级会员时,就可以晋升为候爵,享受个人业绩41%的提成、2%的贡献奖、6%的领导奖、5条下线6代以内5%到1%不等的培育奖。所有奖金均需到香港领取或由“亮碧思”公司直接汇到会员个人银行账户。

  而在今年的8月7日,在罗湖区打传办的组织协调下,罗湖分局经检科联合警方采取行动,一举捣毁了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国晖大厦14E的“亮碧思”传销窝点。(高申现)
 同样是亮碧思同样是大陆的传销窝点,点解深圳可以捣毁,而在增城就不能捣毁呢???增城的前公安局幅局長的夫人都在做亮碧思,所以相互包庇,既使捉人进去了,一个电话过去就放人了,由此可以睇出当的执法部门职能部门的不作为的,当地政府不作为腐败无能,相互包庇。惨!

(责任编辑:反传销反非法直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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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包青天 发表于 2012-5-13 12:5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反亮碧思传销大联盟

亮碧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是香港一家合法直销公司,成立于1998年,最初直销薰香精油,后又增加了化妆品和红酒等产品。大约在2005年,在未获得内地直销牌照的情况下,“亮碧思”开始在内地发展传销组织。

[attachimg]258131[/at“亮碧思”的天价产品。 南都记者 陈志刚 摄 d0aa9cc24d3acf4c0ef477dd.jpg tachimg]亮碧思”今年发表声明,称凡内地居民到港均不能买“大单”,这最后被证实为“烟雾弹”。南都记者 鲍小东 摄

南都记者 鲍小东

踩死几只蚂蚁没关系,只要蚂蚁窝没有被捣毁就好。

———“亮碧思”总裁黄树雄将在内地被抓获的“经销商”比喻成“蚂蚁”,将香港的公司总部比喻成“蚂蚁窝”

◎亮碧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是香港一家合法直销公司,成立于1998年,直销薰香精油、化妆品、红酒等,约2005年开始在内地发展传销组织。

内地会员的新规定

“亮碧思”悄然变脸了,这将它的跨境传销行径掩盖得更为隐秘。

亮碧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是香港一家合法直销公司,成立于1998年,最初直销薰香精油,后又增加了化妆品和红酒等产品。大约在2005年,在未获得内地直销牌照的情况下,“亮碧思”开始在内地发展传销组织。数年来,香港警务处商业罪案调查科接到大量投诉案例,尤以今年为甚。

“亮碧思”的一名内地的“经销商”(即会员)透露,今年4月29日,香港警务处商业罪案调查科在“亮碧思”每间分公司都挂出海报,提醒内地居民,“内地居民来港加入传销计划后回国内发展传销网络,会触犯国内相关法律”。

随后,“亮碧思”也作出相应的声明称:“……本公司不认同国内人士自行组成销售团队以赚取更大之折扣或酬金回报,理由是在国内有关传销活动是法律所禁止的。因此,本公司现向独立经销商作出严重声明……”

但这个声明,最后被证实为阳奉阴违的“烟雾弹”。

有“经销商”匿名致电该公司,并偷偷做了录音,7月11日,南都记者获得了这份资料。录音里,“经销商”问:内地居民是否可以在“亮碧思”购买“大单”(指花67648元港币购买公司8万元的产品,因此成为该公司的“伯爵”,此后享受业务提成)。公司职员则谨慎答复称,凡内地居民到港均不能买“大单”,只能直接购货;即使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只要“董事”(指公司所有者)是内地居民身份,也不能购买“大单”。

不过,在最后,公司职员提醒咨询人说,“如需进一步了解就请问公爵”。

根据业绩的多少,“亮碧思”将“经销商”逐级分为爵士、伯爵、准侯、侯爵、公爵、勋爵、尊爵等级别。新人都有推荐人,并随推荐人进入相应的团队,公爵相当于这个团队的最高级别的最直接管理者。

当“新人”咨询自己的公爵时,得到的却是另一种答复:可以继续发展内地会员,但改变了操作手法。公司最新规定,凡级别做到侯爵以上的,以及新加盟的“经销商”都必须在香港注册一家公司,然后以公司的名义与“亮碧思”开展业务。

这个流程是:介绍新人到香港“亮碧思”公司听课;如新人想买“大单”,其所在团队的公爵就会交给他有关在香港开设公司的资料;新人将填写好的资料,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港澳通行证复印件和1000元港币交给公爵;公爵将所有资料交给香港一家叫做“晋荣会计顾问有限公司”的代理公司,其负责人是“蔡艳红”,英文名“lem on(柠檬)”;蔡艳红注册好公司后,将公司资料交给“亮碧思”;之后,公爵通知新人以新注册的公司的名义到“亮碧思”前台办理购买“大单”的手续。

但是,这个属于自己的公司,新人却不能拥有相关资料。

从香港到内地

“注册新公司”在此前的数年间并不需要,“亮碧思”刚开始在内地发展传销组织时,新人们可直接以个人名义赴公司购买“大单”。

2007年,香港女孩梁倩茹加入“亮碧思”。“因为总裁承诺,会到内地拿牌照,所以不少人放弃了原本很好的工作,想抢占商机。”她说。因为语言相近,很多香港人来到珠三角寻求他们的“亮碧思”梦想,而珠三角居民办赴港考察更为方便,该公司发展的会员多是珠三角人。

马华华是东莞人,2005年经同学介绍加入“亮碧思”。在公司考察时,公司介绍了成功者的案例,并把他们每个月的存折打印给他们看。

“公司装修得富丽堂皇,而且工作人员的气质都很好。他们还播放公司总裁的讲话录像给我们看,总裁说公司将进入内地市场。”马华华说,“所以虽然明知它是传销公司,但我感觉,它只是目前没有拿到牌照而已,如果它将来真的拿到内地的牌照,那么,我现在加入,就是抢占了先机。”

很多“经销商”和马华华一样相信了总裁黄树雄的承诺而加入“亮碧思”。他们在发展会员时,也是以介绍商机为由,将朋友带到“亮碧思”参观,并参加培训。

如新人加盟“亮碧思”,须先投入5000元港币,以获得普通“经销商”的资格,叫做“爵士”,可以享受个人业绩(即你发展的会员所购买产品的金额)的20%的提成。

但公司鼓励你直接晋升为“伯爵”,因为提成比例提高为38%.而要成为“伯爵”,则需要投入港币67648元,购买8万元的公司产品,这就叫“大单”。

如你直接发展了5个“伯爵”级会员,你则被提升为“准侯”,如果三个月累计业绩达到100万港币,你就晋升为“侯爵”,“侯爵”则享受个人业绩的41%的提成,2%的贡献奖,6%的领导奖、13.5%的培育奖。要成为“公爵”,则要1000多万元港币的业绩,“勋爵”要超过1亿元港币的业绩。

实际上,很少人通过发展足够数量的“伯爵”而使自己晋升为“侯爵”的,更多的人自己同时买了几个“大单”,使自己很快成为“侯爵”。

“一张身份证只能买一份大单,但只要你借另外几个身份证,然后去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证明,就可以拿着身份证去买几份大单了。公司接受这样的操作方式,就是鼓励你同时买多个大单。”马华华说。她最初发展了3名“伯爵”,自己购买了3份大单,使自己成为“侯爵”。很多人同时买了更多的大单。

“我们的业绩不是靠产品销售,而是靠大单。90%的经销商为了晋级,自己同时买了几个大单。”马华华说,“产品并没有进入实际的流通,大部分都在公司的仓库里。”

内地的《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亮碧思”的经营模式和上述规定十分接近。

“严打”之下的逃遁

马华华是“侯爵”,她发展的团队里有多名“侯爵”,在最好的时候,某个月的收入达到十几万元。她保守透露,自己在“亮碧思”总共收益上百万元。

但是,2009年底,马华华还是放弃了级别、团队、薪酬,离开了“亮碧思”。

“‘亮碧思’根本没有诚信可言,总裁从2005年开始就说要进入内地市场,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兑现。”马华华说。

促使她离开的另一个原因是,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修正案中新增了“组织领导传销罪”,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领导传销罪只将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作为组织领导传销者的犯罪主体和打击重点,对一般的传销参与人员则采取行政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措施。

马华华担心自己被追究相关罪名。

“在没有组织领导传销罪以前,处罚传销组织的一般是两个系统,一是工商部门,只采取罚款;二是司法部门,一般以非法经营罪进行惩处。但在实践中,往往因为没有直接的传销罪名,以罚款、拘留了事。”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办理过多起传销案件的律师盛波说,“现在有了直接的传销的罪名,罪名界定非常清晰,就难以脱罪了,取证也很容易,因此自2009年2月份以来,很多人直接被判以组织领导传销罪。”

在法律的威慑之下,很多“经销商”和马华华一样离开了“亮碧思”。“有些人还在继续发展业务,不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亮碧思’的真相,而是因为他们投入了很多,很不甘心”。

2009年,深圳、东莞、增城等地严厉打击非法传销组织,并抓获了“亮碧思”的多名组织者。增城抓获了十几名成员,深圳则一次性抓获了29名成员。

这一轮打击致使“亮碧思”在内地的业务难以为继,公司不敢再在内地开展“学习圈”。

2009年年底,几十名“经销商”为了寻求公司保护,一起找到“亮碧思”总裁黄树雄,并偷偷录音。

7月11日,一名“经销商”将当时的录音提供给南都记者。录音资料中,经销商们问,“亮碧思”是否到内地拿牌(指“直销牌照”)?黄树雄回答称,内地的直销法规定只能做单层次的直销,不能发展多层次的直销,而亮碧思是多层次直销,如果变成单层次直销,则会造成混乱。其次,在内地从事直销,拿牌必交大量保证金,政府只要抓到把柄就会罚款,以后会因此不断填钱进去。所以,“内地市场肯定要,但暂时不能进入”。

当“经销商”问及如何应对当前被打击的局面时,黄树雄将被抓获的“经销商”比喻成“蚂蚁”,将香港的公司总部比喻成“蚂蚁窝”,“踩死几只蚂蚁没关系,只要蚂蚁窝没有被捣毁就好”。

听闻此言,“经销商”们“哇”的一声惊呼起来。

追责无门?

其实,“亮碧思”一贯善于保护“蚂蚁窝”,“经销商”们的利益则被严重忽略。

比如,所有“经销商”加盟“亮碧思”时,必须与公司签订一大叠协议,其中一份强调:“经销商”不得以传销方式在内地经营,至于“经销商”以何种方式进行销售,则与公司无关。

众多“经销商”在未认真阅读协议的情况下,仓促签字;而一旦出事,公司则会依据协议,推卸责任。

典型的事例是,“亮碧思”曾在澳门发展相同的业务,但澳门也是禁止层压式传销的地区。2008年6月19日,澳门将具有诈骗性质的层压式传销活动定为刑事罪,不论个人或法人(公司)均会因为从事该类活动而犯法。亮碧思集团(澳门)有限公司在没有预先通知及无任何善后安排的情况下,于当日发出声明称,该公司最终决定完全结束在澳门特区内的一切业务,公司单方面规定,货单日期为90日内的可获七折退还货品,90日以外的则以三折退货。

由于当初入会时签订了“不得从事传销活动”的协议,“经销商”们无法向公司索取应有赔偿,因此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南都网)

正因善于自我保护,多年来,“亮碧思”虽被多次举报,仍能存活至今。

香港不少媒体曾报道过一些市民因深陷“亮碧思”而酿成各类悲剧的事件;网络论坛上,有不少受害者成立香港“反L B (亮碧思)大联盟”;多年前,香港警务处商业罪案调查科就已经对“亮碧思”进行过调查,但终因取证困难,无法将其端掉。

如今,为了应对内地对非法传销的严厉打击,“亮碧思”以“新人注册新公司”的方式发展内地“经销商”,是否真的能够规避风险呢?

“内地法律很难追究到‘亮碧思’的责任,因为经销商与亮碧思公司的合作是两个公司之间的合作,经销商是独立法人,而且是在香港注册,所以经销商在内地开发网络时,是经销商在触犯法律,而非‘亮碧思’。经销商成了替罪羊。”一位不愿意出具姓名的律师说。

但也有律师认为“亮碧思”的此种行为非常幼稚。

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盛波称,表面上看来,这是两家公司间的经营行为,但是实际上和传销实质相差不远,“如果两者之间是纯粹的买卖关系,则是合法的,但是他们并非纯粹的买卖关系,这个新开设的公司还是要融入传销团队里的。新开设的公司在内地所发展的会员,都将纳入‘亮碧思’的层级制度里,因此,虽然‘亮碧思’不直接发展内地经销商,但仍然难逃干系”。

虽然香港的警方难以依据香港的法律追究“亮碧思”的责任,但按照属地原则,只要其在中国内地实施了犯罪行为,内地法院均可依据《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经销商”在香港以注册公司的形式发展业务,相较以往以个人身份发展业务,所担负的法律责任则要大得多“以往,可能只是某个团队领导人,但是现在是公司化运作,所以既是团队领导人,又是单位犯罪。”盛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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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m360 发表于 2012-5-13 13:03:02 | 显示全部楼层
09年我都去过香港听课,但知道系传销所以没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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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zy_chen 发表于 2012-5-13 13:33:55 | 显示全部楼层
羊毛在哪里来的?  如此简单的问题用个脑捻下都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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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飞扬 发表于 2012-5-13 16: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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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ile 发表于 2012-5-14 00: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知道的太多了。小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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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典闲 发表于 2012-5-14 01: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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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秤座 发表于 2012-5-14 17:5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亮碧思”已经很长时间的了,好多人被骗钱,骗了也百骗。听说增城是重灾区。听说后台很硬,打不了他的。唯有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别上当受骗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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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rongjian 发表于 2012-9-27 20: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一D都唔担心,因为哥根本没钱被他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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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534 发表于 2012-9-28 00: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贫字得个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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