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增城农村出现了“大跃进”
有钱的就不用说了,没钱的就算是到处借钱。都在争先恐后的建房!!
为什么?农村里都传开一个信息,现在农村建房越来越严了,如果现在不建以后有钱想建都难。
从这点可以看出,村民到处借钱,争先恐后的建房。是谁在“导演”的?
有人说,zf此举的目的是逼农民出城市居住,可笑吗?
在农村会看到一条这样“和谐的标语”。

下面再来解读下目前增城农村建房政策
一户一宅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一户”的条件为:①已婚夫妇及其未满法定婚龄的子女;②申请时已满法定婚龄的未婚村民;③已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的。具体的户人口数、年龄、婚姻状况等依照我市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为准。此外,对于60周岁以上的农户原则上不能单独分户申请建房。
建房标准
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120平方米,若村建设用地紧张,也要确保每户宅基地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农民新建住宅不得超过3层,每户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
建房期限
村民建房竣工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得超过2年。
“违建”处罚
一、村民未取得合法手续擅自建房,严重违法村镇规划的,一律无条件拆除,三年内不予批建房;
二、村民有擅自扩大建筑占地面积、缩小建筑间距、增加层高、建筑外飘、移位建房和修改外立面等,影响村镇规划,责令立刻整改,不听劝告者,取消报建批准文件,无条件拆除,两年内不予批建;
三、因现有住宅不能翻建,申请易地建设住宅的,新房竣工后,不按规定拆除原住房并退还宅基地的,其旧住宅及用地由村委无偿收回,并由街道负责定期清理拆除旧房工作;
四、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和市容景观的农村违法建设情形,依法进行制止、责令整改。
五、未经过荔城街新农办批准并验收合格的房屋,供水、供电、有线电视、电讯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供水、供电等报装手续;
六、村民涉及违法用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增城市查处违法用地与违法建设实施办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查处,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