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向劳动局投诉东区港资厂,昨被毫无准备强令开除当天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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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la1019 发表于 2012-4-28 17:56: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家厂根本就是黑厂啦,大家都不要去这家厂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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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起来 发表于 2012-4-28 17: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linlin00 发表于 2012-4-27 16:21
增城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很多企业都以这个工资为标准,计算加班费的!上22天,超过22天算加班,以30天为 ...

据知情人透露,如果法定节假日放假是按没放上班来算工资的,基层及车间员工据说是没有社保和公积金的。该公司存在很大的制度漏洞,也很不合理,因为服装公司不注重人才,请甲和请乙是一样的,他们只需要一个会干活的机器,所以他不会想法关心员工,更不会保障你的权益,所以在这种公司工作,将会非常的痛苦及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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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勿打擾 发表于 2012-4-28 19: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者起来 发表于 2012-4-28 17:24
据当事人反应,是签了劳动合同,当改日上午,该司刘先生以双方不合适的理由强行解雇当事人,当事人据理力 ...

我系话去劳动局,不是去找直接领导,你厂里的领导都是打工的,距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点敢帮你争取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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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北 发表于 2012-4-28 19:3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者起来 发表于 2012-4-28 17:55
做人确实需以事实为根据,只不过您的事实是捏造的而已,康健现在的职工哪个不抱怨的。你作为行政方面的基 ...

[s:91]好,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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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人家 发表于 2012-4-28 19:4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需要加班的,每周最长不超过4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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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起来 发表于 2012-4-28 20: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北 发表于 2012-4-28 19:33
好,说得好!

大家都是打工,何苦苦苦相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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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起来 发表于 2012-4-28 20: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s: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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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起来 发表于 2012-4-28 20: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s: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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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起来 发表于 2012-4-28 20:26:25 | 显示全部楼层
[s: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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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男 发表于 2012-4-28 20:3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易经》云: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为人处事长远来看,避得了国法,避不过天理的,人在做天理在看,望增城广大企业的老板们不要图一时获利之快感而做出有违天理之事,大自然的因果法则不会因你钱有多少,官有多大而有所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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