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教师与10岁女生开房被抓(难道开房补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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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1986 发表于 2008-8-29 12: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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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女生发生性行为的小学教师赵宪畅不准保释,还押监房。(图片来源:文汇报)


  中新网8月29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一名5旬小学男教师疑因膝下无女,与校内一名10岁小六女生以“干爹干女”相称,却因“把持不定”,发展成情欲关系。去年起,男教师3度在宾馆开房与女生寻欢,并向女生赠送毛公仔、手机等礼物,直至警方在宾馆查牌撞破师生丑行,两人的不伦关系方曝光。

  女童竟称,觉得老师“是很好的人”而同意性交。男教师28日承认3项与13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名,案件押后判刑。

  承认与10岁女学生性交的男教师赵宪畅(53岁),案发时在荃湾路德会圣十架小学任教。涉案女童也为该校学生,但事发后已转校,现准备升读中一。被告28日承认在去年1月至今年1月,在荃湾及港岛区3间不同宾馆内,与10岁女童非法性交。

  案情透露,被告在该校任教英文及常识科,是女童的小五班主任及兴趣小组导师,两人渐渐熟稔及开始单独约会,并互相以“干爹干女”相称。被告每周给女童100元零用钱,又曾在生日或圣诞节向女童赠送NDS游戏机、毛公仔、手机及围巾作为礼物。

  两人去年初在荃湾某宾馆首次性交,去年暑假又再在港岛区一间宾馆性交,过程中被告均没有使用安全套。至今年1月,两人在荃湾众安街一间别墅性交,警方查牌发现被告与女童共处房内,证实两人曾发生性行为。

  被告警诫下表示知道女童年幼,但“一时把持不住”才与她性交。女童则称,觉得被告“是很好的人”及关心同学,所以愿意与被告性交,之前并没有性经验。

  辩方求情时解释,被告与妻子仅育有一名7岁儿子,一直想多生一个女儿,但因妻子年纪及健康问题没能如愿,所以与女童发展成“父女”关系,终作出越轨行为。而其妻因儿子的缘故已原谅被告,但两人还是决定离婚。

  辩方透露,被告执教鞭超过30年,1997年起于涉案学校任教,又承认被告与女童年纪差距大,犯案已破坏学生对老师的信任。法官下令押后至9月12日判刑,其间先索取被告的背景及心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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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你 发表于 2008-8-29 12:25:45 | 显示全部楼层
[s:85] 为人师表居然甘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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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 发表于 2008-8-29 12:40:21 | 显示全部楼层
禽兽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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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沉默 发表于 2008-8-29 13: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s:85] [s:85] [s:85] [s:85] [s:78] [s:78] [s:78] [s:78] [s: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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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甘先吾系咩 发表于 2008-8-29 13: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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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娇傲 发表于 2008-8-29 14:28: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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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王 发表于 2008-8-29 18:3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个咸湿老师咯 [s: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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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xggu 发表于 2008-8-29 23:51:20 | 显示全部楼层
甘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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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546395914 发表于 2008-8-30 01: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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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祺 发表于 2008-8-30 02:31:54 | 显示全部楼层
[s:85]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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