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下午15时许,增城警方接群众报警,称在新塘镇大敦中学后面山头的鱼塘,有小孩在游泳时遇溺。接报后,警方立即组织民警到场处置。
据初步调查,现场目击者称有4名年约11至12岁的男孩下水游泳后不见了,只看到岸边有一些衣服。民警立即组织熟悉水性的民警和群众下水搜救,并通知广州市打捞局、120救护车到场救助,并对鱼塘周边情况进行调查,寻找失踪儿童家属。16时40分许,有2名小孩张某(男,10岁,四川省人)、陈某(男,11岁,四川省人)被搜救上岸,并由医护人员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18时30分许,另外2名小孩刘某(男,11岁,湖北省人)、向某(男,12岁,湖南省人)被找寻上岸,经医护人员检查,确认已经死亡。警方证实,4名儿童因下水游泳溺水死亡。
目前,增城市委市政府和警方正对该事件作进一步调查。
经对多起溺水事故进行分析,绝大多数是小孩独自前往无安全设施、无人看管的水库、池塘和泳池,私自下水游泳造成的。广州警方指出,最近天气日渐炎热,广州警方希望家长和学校老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游泳时应该有组织或在家长陪同下,在游泳池或安全水域内进行,而不要私自到江、河、塘、湖、海及易发生山洪的危险水域游泳,不要到工地、水坑等危险地段玩耍,谨防意外。警方希望,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携起手来,严防小孩溺水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