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云山枝头 于 2012-4-4 19:11 编辑
本来我们家属对人民医院拒绝救治危重弟弟就已经很气愤,觉得不可思议。看了他们的回应,因为弟弟一直在ICU,难以了解事件全情,不便回应。昨天下午,弟弟终于转出到监护病房,家属终于可以全面了解事件的经过。就人民医院的回应(解释也罢),我们全家作出声明:
一、人民医院医生只和120医生有接触,和弟弟没有一点接触,我弟弟在人民医院没有离开过120车,人民医院医生也没有上过120车。因此,人民医院的医生不可能对弟弟测量血压,更不会有“对答切题,血压平稳”(人民医院语)的判断。
二、当时人民医院急诊科一位医生(168CM左右,较瘦)只在120车尾看了弟弟一眼,见到弟弟和车上都是血污,就跟120医生说不接,120医生就说:人都呕成这样了,你们就收了吧!人民医院医生就很粗暴并大声说:没床位!不收!120才到市中医院的。(弟弟曾经短暂昏迷,小区保安报120,但上120时已苏醒,说去人民医院的,车是市中医院的。)
三、我们家属推测,人民医院曾经在31号早上曾经打电话到中医院了解弟弟的情况后才在网上发帖回应的。
四、人民医院在网上发布的回复,就是想掩盖事实的真相,推脱自己错误的、违反专业道德的行为!说白了,就是见死不救!人民医院应该受行政部门的警告,该医生应该受处分!有什么样的医院,就有什么样的医生,行政部门应该对人民医院进行严格的监管,不要因卖给博济医院就让人民医院一切向钱看,怕承担社会责任!
五、我们全家强烈谴责增城市人民医院(博济医院)的这种不耻行为!
六、再次感谢市中医院及医生,感谢他们的专业治疗和良好的医德。同时感谢对弟弟守护相助的邻居和保安!
患者全家
2012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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