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 交警严查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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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年吉祥 发表于 2012-1-25 14:5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黄家敏 通讯员增公宣)为确保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杜绝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从1月18日至春运结束,将每晚不定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后驾驶整治行动。
   
    市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去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已因酒驾被罚又再次酒驾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醉驾行为严重的应当按“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同时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外,因醉驾要追究刑责,公务员醉驾会被开除公职;而有醉驾行为的(因有被追究刑责记录),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也不得入伍、不得担任律师、警察、公证员等。

    市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司机朋友,春节期间,亲友在一起欢聚难免要饮酒庆贺,在高兴的同时,千万别忘记“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这一关乎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家庭幸福的铁律。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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