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部署和要求,在创文期间不断加强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和医疗服务窗口的规范化管理,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改善了我市经营性公共场所的卫生环境,提高了市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提升了医院的就医环境和服务质量,促进了我市卫生事业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记者雷海泉 通讯员徐春丽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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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检查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细数 创文成果
规范经营性公共场所
创文三年来,市卫生局共出动3507人次,检查旅业、美容美发行业、游泳场馆、公共浴室、文化娱乐场所等8093间次,严格按照广东省公共场所量化分级标准实行量化评分,并根据不同场所的经营特点,提出相应的卫生要求。经过三年的努力,我市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得到较大的改善,卫生制度齐全,消毒措施落实,从业人员基本做到一人一证持证上岗。
在规范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环境过程中,为切实落实工作,市卫生局成立了创文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网格化管理和责任制,同时,设立专门信息收集录入人员,负责创文信息的定期上报工作。在开展检查工作前期,还组织监督员对管辖范围内的经营性公共场所进行大规模的调查摸底,通过摸查,更好地掌握经营单位的具体情况,为开展创文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在开展检查过程中,对日常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整改,对整改不落实的单位一律严惩,绝不姑息。尤其在迎“国检”阶段,市卫生局更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实行拉网式工作方法,在原来的基础上加大监管频次,在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消毒措施、场所禁烟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办理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557间,整治无证场所54间;对全市公共场所从业人员5341人进行体检,并督促其持证上岗,在创文冲刺阶段督办1555人,使全市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持证率达99.3%;共派发消毒登记表千余本,督促相关单位定期做好消毒登记;共督导公共场所控烟1700多家,现场粘贴禁烟标志2000多张等。此外,为了方便新塘地区群众办理业务,市卫生局在新塘设立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的专门办理点。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创文期间,市卫生局注重加强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管,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谁监管谁负责制度,将创文工作责任制落实到每位监督员身上。通过监管督促,在全市餐饮行业建立了严格的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完善了食品索证管理,建立了餐饮业原料索证验收和渊源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害)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原料、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餐饮加工、储存和供应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有效防止了食品交叉污染等隐患;加大对食品及食品工用具的卫生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对大型会议、重要活动、集体食堂的卫生监督管理。
针对小餐饮企业健康证、公用具消毒和市场售卖过期食品、假劣食品等重点问题,市卫生局及相关部门结合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严格按照创文标准要求,采取疏堵、整规结合的工作方式,全面、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创文工作。
在小餐馆整治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355人次,检查餐饮单位652家次,发现无证单位70家,经过整治,共引导办证54家,发放临时许可证9家,提出整改意见1家,责令停业1家。其中,联合工商、城监等部门开展了专项夜间清查行动,重点对小餐馆的亮证经营情况、添加剂使用情况、消毒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行动中检查重点商业区域周边小餐馆40家,对10家存在问题的小餐馆提出了整改意见。
在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中,卫生、工商、质监部门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管。行动中,各部门、各镇街共出动执法人员8742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6730家次。查处超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案件1宗,滥用食品添加剂案件2宗 并开展“地沟油”整治工作,规范生猪养殖。
同时,市卫生局联合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以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为重点,加强对食用油,特别是散装食用油批发零售单位以及集体食堂、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馆、食品摊贩等的监督检查,全面检查进货查验、索证发票以及散装油标签标识等制度落实情况,加大监督抽检频次。期间,全市共排查食用油生产经营使用企业1267家,发现并封存无标识桶装食用油约30公斤。此外,从2011年9月6日起,市卫生局联合相关部门以石滩镇为重点,开展对使用潲水油喂养生猪的养猪场进行专项检查,共出动700多人次,整治养猪场59家,捣毁掏捞、收集潲水油窝点3个。
执法人员取缔无证经营药店。
科学监管药品安全
三年来,市卫生局通过摸清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基本情况、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规范药品使用秩序、完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建立药品安全整治长效机制等措施,达到了科学监管药物安全的目的。
创文期间,市卫生局、工商等部门联合对我市合法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农村卫生站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完善了合法涉药单位档案,为规范涉药单位行为,取缔非法涉药单位提供基础数据,为规范农村用药行为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方面,市卫生局采取了系列措施。一是着重对荔城街、增江街、新塘镇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不在岗、零售企业出租柜台代销药品、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整顿,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镇以上医疗机构年度现场检查实现100%全覆盖,零售药店现场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二是自2010年7月起,将农村开办药店的执行范围缩小至我市的三个山区镇,其它区域一律按省开办验收标准执行,严把药品零售市场准入关;三是结合“新农合”、“医改”等工作,推进“两网”建设,监督网络覆盖率达100%,供应网络覆盖率达100%;四是通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药违法、违法药械广告、无证经营药品等行为,加强对血液制品和疫苗等重点品种监管,其中,通过开展成瘾性药品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了增城辖区违法经营成瘾性药品的现象,为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10年被评为广州市禁毒工作先进集体,《中国医药报》对我市整治成瘾性药品工作进行了报道。创文期间,我市还通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进药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和网上监管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了药品市场管理。
在规范药品使用秩序方面,市卫生局通过加强农村卫生站药品使用监管,开展在用医疗器械、医用氧、麻精药品及终止妊娠药品等专项整治,积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通过对我市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使用特殊药品、生物制品、疫苗的情况定期进行监管,进一步加强了对特殊药品、生物制品的监管。
此外,市卫生局通过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制定完善加强药品日常监管措施、建设涉药单位诚信体系和加强行业自律等措施,完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构建药品安全整治的长效机制。
规范医疗服务窗口
市卫生局在创文期间通过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创建“文明医院”等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窗口文明服务,提出了具体的服务标准,包括医院整体环境整洁,导医标识清晰,主要收费项目公开;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排队等候时间不超过15分钟;医务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胸卡,衣帽整洁,准时到岗到位;医务人员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无收受“红包”、开“大处方”现象,无医疗责任事故发生;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各类投诉举报;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明确部门职责并公示。
畅谈 今后工作
继续加强监管 进入常态化管理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市卫生局决不放松,将严格按照各项标准,继续做好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廖学辉表示,在今后的创建工作中,市卫生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创建标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确保创建活动和日常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继续加强日常监管,贯彻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尽可能扩大监管覆盖面,清除监管盲点,特别是要加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管,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药品行为的打假力度,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切实保证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创建幸福广州、幸福增城打下扎实基础。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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