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协提醒:产品质量有问题 商家先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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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朴归真 发表于 2011-12-19 11: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张海聪)近日,家住增江街的张先生在荔城大道买了一套家具,后被检测出甲醛超标,销售商家却推说是厂家的问题,不负责任,后经市消费者协会协调,张先生终于拿到补偿款。市消协提醒消费者,产品质量有问题,商家要先承担责任。

    据悉,前段时间,张先生买了一套家具回家后,一股刺鼻的异味经久未散,后经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结果显示:甲醛释放量超标。张先生于是要求家具店退款,但家具店却以“家具不是他们生产,产品质量是厂家的事”为由拒绝退款。随后,张先生找到市消费者协会,消协工作人员表示,商家的这一说法不仅不合法,而且不合情理。商品质量问题及责任追究,实行的是“谁销售谁负责”原则,若发现产品质量问题,首先应由商家作出处理。最后,在市消协的协调下,家具店联系了厂家,两家共同协商解决了张先生的补偿问题。

    对此,律师表示,商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直接找销售者承担,也可直接找厂家承担,但决定权在消费者而不在商家,商家无权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无权要求消费者只能追究厂家。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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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飞扬 发表于 2011-12-19 11:25: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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