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yuerong 于 2011-11-21 06:18 编辑
我们一直都被告知教师如果超生第二胎就要开除公职,如果夫妻双方都有单位,就要双方开除公职。难道没有人认为实行这样的处罚有点太狠了吧!罚款加记过再加n年不得加工资或评先还不够狠吗?想生多一个孩子罢了,这又不是什么原则上的错误,贪污受贿也不过是开除党籍加行政处分而已!况且现在很多专家都认为计划生育政策放松是刻不容缓的了,因为计划生育实行了三十年了,出生率在降低,人口老龄化严重。可是我觉得增城不但没有放松的意思,而且有过这而无不及,这也引起了很多人的反感。
结果:能力不强的人生了一堆孩子,却苦于没有能力给他们优质的生活和良好的教育,有能力的人有优质的生活能给予良好的教育,却没有足够的孩子来享受,这种社会资源的利用不均衡是谁造成的呢?
请问大家身边有没有因违反计划生育而被开除的老师呢?我同情他们。[s: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