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社区居委会设置将作调整 增加专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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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发表于 2011-11-18 17: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陈仕亮 见习记者雷海泉)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更好地做好社区居委会的建设和管理,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社区社会管理水平,我市将对部分社区居委会设置进行调整。

    目前,我市共有3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面积80.16平方公里。其中,荔城街10个,增江街2个,朱村街1个,新塘镇16个,石滩镇3个,中新镇2个,小楼、派潭、正果镇各1个。总户数为98394户,总人口273480人。其中户籍户80616户,非户籍户17778户。平均每个社区居委会管辖面积约为2.17平方公里,管辖2659户7391人,社区居委有“两委”干部255人,平均每个社区居委6.8名干部。

    据了解,虽然我市社区居委会总体设置基本符合广州市提出的2000户、6000人设置一个社区居委会的原则,但由于分布不平衡,特别是荔城街、新塘、增江和石滩随着新建住宅小区的兴建,外来常住人口的增加,目前的设置已不适应社区社会管理的需要,其主要表现在社区辖区范围过大、社区管理人口过多、社会管理任务日益严重、社区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等方面。据统计,荔城、新塘、增江、石滩管辖面积超过2平方公里的社区居委会有9个,超过3平方公里的有6个;全市管辖人口超过1万人的社区有10个,特别是西园社区管理人口超2万人。由于管辖面积过大、人口众多,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工作日益繁重,加上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社区管理日渐呈现鞭长莫及的趋势。

    为延伸社会管理触角,完善社区创新管理,我市将结合实际,对部分社区居委会设置进行调整。一方面,加快实现社区居委会组织全覆盖。社区居委会的设置将充分考虑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和人口规模、管理幅度等因素,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个社区设置一个社区居委会,并确定其管辖范围。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矿企业所在地、新建住宅区居民入住率达50%的,及时成立社区居委会,在此之前成立居民小组或由相关社区居委会代管,实现对社区居民的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另一方面,传统散居型社区原则上不再分设,可采用一居多站(社区服务站)形式增加社区专职人员,实行分片管理;单位型、大型新建小区、连片工业区原则上单独设置社区居委会;规模原则上以2000户6000人为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广州市政府《印发广州市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增设或分设社区居委会必须提供8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场所和100平方米以上的老年人服务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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