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451654 发表于 2011-10-11 21:08 
有关部门表示,该管理员是临时工
人云亦云!有本事你发布该管理员的姓名、相片等资料啊。
究竟真是“临时工”还是让“临时工”背了黑锅,暂且不论,但是回顾下之前发生的多起引起民愤或者关注的事件,不得不让我们对于“临时工”这一特殊的工种产生特别的看法。不管是之前在利辛一看守所当保安的潜逃十年的嫌犯还是江西打人女警等等。涉事单位总会拿“临时工”这一挡箭牌来挑逗公众的神经。
临时工是用人单位降低企业成本的举措,这批人没有完善的福利保障,也不享有和正式工一样的薪资待遇。
临时工是个一度被边缘的群体,拿的工资福利最少,干的活最多最累。如今“临时工”的释义更多了一条:“每次事故、灾难的主人公。”
中国的“临时工”显然有着更为广阔的涵义。百度百科关于“临时工”的第三层涵义是:“每次事故的替罪羔羊”。与其说是网民延伸了这层涵义,倒不如说是“有关部门”赋予了这一群体如此重大且尴尬的“使命”。
比这一种说法更为严重的指责则是:“现在社会上出事的都是‘临时工’,政府部门有推脱责任之嫌?”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句话真是耐人寻味,我们的用人单位总在事件发生后想方设法去蒙蔽群众眼睛,其实是一种“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做法。殊不知群众对于事件是看的透彻看的真切的。
“建议”以后用人单位在涉事后莫要拿无辜“临时工”来做挡箭牌,因为这种自欺欺人的做法,对于火眼金睛的公众来说,无疑是一种跳梁小丑的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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