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办:推动增城保障住房建设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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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假日 发表于 2011-10-7 11: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增城市住房保障办

    近年来,随着国家及各地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得到较大改善。增城在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找准定位,立足长远,采用在商品房项目按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模式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效解决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资金、土地、技术力量及后续管理的一系列问题,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稳步推进,走出了一条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新路子。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增城借助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和粤港澳重要节点的区位优势和良好的发展环境,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较大的突破。2010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683.5亿元。在具备经济发展优势的同时,增城的住宅产业也得到了健康发展,房地产市场具有供给量充足、价格相对低廉、市民居住环境较为宽松的特点,2010年全市新建商品住宅交易面积147万平方米,交易均价7300元/平方米。
    在此情况下,增城仍然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2008年,为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上级没有下达硬性住房保障建设目标任务的情况下,增城紧紧围绕保障居民“居住权”这一目标,深入开展城乡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并通过对需求情况的分析汇总,科学编制增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并实施了住房保障制度。目前,增城已初步建立了以廉租住房保障、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农村危房改造、限价房等一系列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并不断地根据实际需求加大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二、首推比例配建模式
    增城市首个保障性住房项目为百晟·汇翠湾。2008年10月15日,政府通过公开挂牌拍卖方式,出让位于荔城街荔景大道北的135.48亩土地使用权,并在出让文件规定按一定比例在项目内配建政府保障性住房808套,合约5.4万平方米。项目在2009年4月动工,2011年4月竣工并交付使用,不仅解决了在册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而且让他们能共享高档住宅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有效提升了他们的居住环境。
    2010到2011年期间,国家、省、市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督查组及相关领导先后多次视察了百晟·汇翠湾政府保障性住房项目,对项目成功配建保障性住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深入了解了该项目建设过程及关键细节,走访了入住保障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情况,对该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入住家庭入住满意度给予高度评价,对保障性住房配建模式取得的成功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增城比例配建模式的科学内容
   (一)解决“三大”突出困难
   增城保障性住房建设,从无到有,从摸索中前进到逐步完善成熟,过程中遇到了土地来源、资金来源、技术力量等困难。通过不断探索与实践,这些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创造了具有增城特色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比例配建模式。
    一是突破用地瓶颈困难。保障性住房建设首先要解决的是建设用地问题,供地不足将严重影响保障性住房建设。政府独立供应土地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一方面征地、审批时间较长,另一方面中心城区土地稀少,偏远郊区配套设施又不够完善。增城认真研究保障性住房的特点,结合本地实际,创造了“比例配建”机制。在出让已成熟可供应住宅用地的过程中,根据保障性住房需要确定建设面积,在出让地块中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政府保障性住房,较好地解决了保障性住房用地选址难及供量少的问题,加快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进度。
    二是突破资金短缺困难。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重点的公益性民生工程,建设过程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增城作为一个县域经济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所需大量资金难以通过有限的财政力量解决。增城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形式,在土地出让过程中通过公开招拍挂,要求开发商出资在出让地块中捆绑建设保障性住房,充分引导了社会资金参与到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拓宽了保障性住房的投资渠道,加快了资金筹措,切实解决资金供应难题,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进度。
    三是突破技术力量的困难。管理机构人手不足是制约住房保障建设的一个难题,而且保障性住房建设需历时项目设计、前期报批、施工管理到物业管理等多个阶段,有较高建筑行业专业技术要求。通过在商品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及运营等多项工作移交给开发企业负责。政府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的“实施者”抽身变为“监督管理者”,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
   (二)具备“四项”发展优势
    保障性住房比例配建模式是在认真总结保障性住房特点的基础上创新的一种建设模式,主要具有以下优势:
    一是可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效率。保障性住房比例配建模式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原则,引导社会的资金和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土地出让的过程中,通过捆绑公开招拍挂的形式确定开发单位,主要投资由开发商负责,政府则负责监督管理,两者形成合力,提高了建设效率,推动形成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效应。
    二是可确保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在保障性住房比例配建实施过程中,由政府设定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标准和成本价格,由开发商在设定条件内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在有效控制保障性住房成本的情况下确保了建设质量。同时,实施比例配建实现了保障房共享商品房小区成熟的道路交通、供排水、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确保了保障性住房的总体质量。
    三是可避免保障性住房使用者边缘化。保障性住房比例配建,将保障房的使用者中低收入群体,与普通商品房使用者混合居住,有效避免因人群集中而产生“贫民区”,导致低收入人群被边缘化受歧视的严重社会问题,促进市民平等享受社会公共资源和发展成果,促进市民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进步,促进社会的和谐及繁荣稳定。
    四是可为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平台。通过保障性住房比例配建,为房地产企业参加保障性建设提供途径,一方面引导企业参与社会公共服务,在牟取企业利益的同时履行社会责任;另一方面扩宽了房地产企业投资渠道,引导企业走向“低风险、低回报”的房地产投资方向,有利于扭转房价快速上涨的局面,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住房需求是人类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之一,住房保障已纳入了城乡六大保障范围。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增城住房保障工作在近年来的摸索和实践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逐步完善。今后,增城市还将继续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的“居住权”这一核心和宗旨,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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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liu 发表于 2011-10-7 20:2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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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hgoogle 发表于 2011-10-8 22:5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无看看住汇翠湾保障房都是些什么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请解释里面停满了那些车是哪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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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观瀑哥 发表于 2011-10-9 13: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调查增城有多少人没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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