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媛)相亲后收下礼金,女友提出分手,男子怀恨在心,持刀欲砍死女友,致女友重伤。近日,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万仁友有期徒刑12年。
男子被分手觉得“毁了自己”
2009年,万仁友经介绍认识了在足疗店上班的小美(化名)。
据小美称,开始两人并无矛盾,2010年2月在江西老家订婚,男方家给礼金、改口费等2.5万元。万仁友也和她一起来到北京。
万仁友称,就在来京前,女方曾缠着他要金戒指、金项链,为此他把在老家用来拉客人的小面包车卖了,带着钱来到北京,住进小美的足疗店。
住了七八天,万仁友被小美托人送回老家。小美解释,感觉双方性格不合,没法相处。
这令万仁友觉得没脸出门。他称以前在老家开车拉客人,乡里镇里很多人都认识他,现在大家都在传他的事。他觉得是小美毁了自己,决定报复。
持刀猛刺女友前胸后背
2010年8月11日,万仁友带着400元从老家坐车来京,在西站地下一层的市场里买了一把刀,当晚找到小美所在的足疗店。
由于时间尚早,万仁友带着刀先到网吧,直到12日凌晨4时许。
据万仁友供述,当时他按门铃后小美来开门,一把抓住小美胸前的衣服。对方反问他是不是有病,他直接答复“我是来报复你的”。
法院审理查明,万仁友持刀猛刺小美前胸、后背等部位后逃离现场。经鉴定小美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重伤。
冒用他人名字买安眠药自杀
“当时就想杀她后,自己也自杀。”万仁友说,事后他在西站附近的一家药店,冒用他人的名字佯装患有失眠,买了20片安眠药。
随后,他来到一家旅馆,开了一间房间服药自杀,直到民警找到他。经鉴定,万仁友没有精神病,案发时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
一中院终审认为,万仁友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只是意志之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赔偿小美经济损失1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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