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抚养了6年的女儿竟然不是亲生骨肉,备受打击的男子刘华(化名)向法院提起诉讼,向孩子的妈妈索赔16万元。昨天,该案在通州法院漷县法庭开庭审理。
1982年出生的男子刘华和1987年出生的女子张欣(化名)2004年初相识。2005年3月,在未领结婚证的情况下,张欣生下一女,后二人分手,女儿一直由男方抚养。2010年,刘华为让女儿上学到派出所办户口,得知非婚生子女办户口需要一份亲子鉴定,刘华于是约张欣通过派出所指定的司法物证鉴定中心做了亲子鉴定,但结果却让他大为吃惊:鉴定结果显示张欣是孩子的生物学母亲,但不支持刘华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
“当时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一番心理斗争后,刘华决定起诉,除请求判令变更抚养关系外,还向张欣提出生活费、幼儿园费、医疗费、社会抚养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共计16万余元。
昨天,刘华和张欣均出庭。法官问及是否认可亲子鉴定结果,张欣表示不认可,“虽然我们俩是一起去做的化验,但是检测结果不是我们俩一起打开的,他是自己到派出所看的检测结果,后来才告诉我。”张欣强调,自己没有看到原件,看到的只是复印件,她提出重做亲子鉴定,如果鉴定结果相同,愿意变更抚养关系,但原告提出的索赔过高,不愿担负。“我可以配合重做鉴定,但请你为孩子想一想,马上就9月份了,孩子办不了户口就上不了学,要是做就抓紧。”听到张欣的要求,刘华不时用手抓头,情绪激动,“以前她就提出过重做,我同意,但每次她都找借口推脱。”
记者了解到,刘华、张欣二人均已再婚,刘华没有要孩子,张欣另育一子。昨天,旁听席上坐着一位年龄偏大的女子,很多人误以为她是刘华的母亲,但该女子坦言,自己就是刘华的现任妻子,今年已经54岁。“刘华就是为了这个孩子才找的我,以后不行再跟他离吧,这也是为了他好。”该女子似乎看得很开,她表示自己此前有一个孩子,现在已无法再生育,可能会为了刘华的未来着想考虑离婚。
(北京晨报 作者: 邹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