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拦我,我就要谁的命!我玩钱,你玩命!—出自一位人大代表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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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_nokia 发表于 2011-7-30 00:51: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社会。。有钱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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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儿 发表于 2011-7-30 11: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掉转来讲吖?明明是受害者得,被说成是恶霸?这社会还有天理吗?还好意思叫记者来采访,这篇文章写的全是假的,陈汉相根本没说过这些话。他的为人是怎样随便问一下人就知道了,他的姑姑和姐姐才是泼妇,把人都咬伤了,连陈汉相86岁的爸爸都惨遭他们的毒手,被他们用铁棍插伤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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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儿 发表于 2011-7-30 11:31: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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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都在场啊,事实不是这样的,陈思维一家才是村里的恶霸。村里的人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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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yzhu 发表于 2011-7-30 14:5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有几点疑问~按照楼上所说,如果文中的陈汉相是受害者,应该是他叫记者来采访曝光这件事才是呀,怎么还说对方“还好意思叫记者来采访”,谁都不会这么蠢吧,自己做了坏事还叫记者来采访曝光这些衰事?而且文中还说去上访的喔,如果是颠倒是非,捏造事实的话,还搞到去上访要把事情搞大?还有,说把人咬伤了,一般女人都是被侵犯没办法反抗才用咬人这些招数的吧?不明解,求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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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民007 发表于 2011-7-30 16:5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增城市民007 于 2011-7-30 16:5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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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初所签协议书

2010年初所签协议书


第二条条款明确规定,甲方新建房屋须与乙方房屋之间保留墙与墙间距一米,即各保留50厘米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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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民007 发表于 2011-7-30 17:02:03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年初上访投诉书

2010年初上访投诉书


此为2010年初上访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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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民007 发表于 2011-7-30 17:04:57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年初陈汉相挖地基违反协议,陈母奋力抵抗,保卫祖屋,被陈汉相请来的所谓工人推推撞撞.jpg

2010年初陈汉相挖地基违反协议,陈母奋力抵抗,保卫祖屋,被陈汉相请来的所谓工人推推撞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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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民007 发表于 2011-7-30 17: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年4月初陈汉相建房子立敦扎铁,违反协议,不够协议所规定1米距离,当时所量只有80.jpg

2011年4月初陈汉相建房子立墩扎铁,违反协议,不够协议所规定间距1米距离,当时所量只有80厘米不够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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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民007 发表于 2011-7-30 17: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年7月18日上访.JPG

2011年7月18日又再一次上访,向政府诉说冤情,乞求政府合理公平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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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民007 发表于 2011-7-30 17:28:19 | 显示全部楼层
heyzhu 发表于 2011-7-30 14:55
围观~有几点疑问~按照楼上所说,如果文中的陈汉相是受害者,应该是他叫记者来采访曝光这件事才是呀,怎么 ...

这位朋友问得好,谁是谁非,自有公论,人在做,天在看,谁做了坏事,谁是受害者,假如当今社会现实没办法显现事实,也只好寄望一句话:上天看得很清楚,会有报应的。大家假如难辨是非,可以去当地看看,问问,看看谁才是恶霸?一边是人大代表,家财万贯,一边是平民百姓,穷苦人家,谁会是恶霸?谁会去欺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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