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后,给不给变更?”
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一个社保年度内(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已选定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原则上本社保年度内不予变更。如发生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工作单位变动或选定医疗机构资格变化等情形,可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目前接受普通门诊选点的医疗机构主要分为两类,从这两类中各选一家(一大一小)。一类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指小医院),另一类为其它医疗机构,指二级、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指大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博济医院、广东省水电二局医院、增城市妇幼保健院、新塘医院属二级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等广州市的大型医疗机构属于三级医院。其中有点特殊的是,作为二级医院的增城市中医院属于指定基层医疗机构。”该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