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的法制宣传车在大敦村进行法制宣传
“6·11”事件发生后,市司法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大敦村整治工作方案研究会要求,组织新塘司法所和司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对大墩、久裕两村的走访调研,并按创新社会管理服务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就两村如何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建议和对策。
据介绍,目前,大敦村、久裕村共有常居人口8500多人,流动人口70400人,企业商户3004间。其中,大敦村现有村民7500多人,流动人口51170人,企业商户1563家;久裕村现有村民1048人,流动人口19230人,企业商户1441家。大敦村和久裕村均建有规范化的调解室,成立了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大敦调委会组成人员有15人,久裕调委会组成人员有6人,两村已建立了普法宣传小组,大敦普法宣传小组7人,久裕普法宣传小组5人。
由于两村企业多,外来务工人员多,两村经济纠纷、劳资纠纷案件也较多。据上年度资料,两村相关纠纷共计约150件,其中上交到镇综治中心调解的案件约50件,其中超过80%为劳资纠纷案件。新塘镇对村上交的矛盾纠纷的调处成功率都较高,达到90%。大敦6·11事件之前,未因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引发过恶性案件和影响不良的群体性事件。
通过走访调研,市司法局认为,大墩、久裕两村辖区流动人员多,普法宣传针对性不强,对外来工权益相关法规宣传不足;村级人民调解员多由治安员兼职,调解专业水平不高,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法律服务工作站未延伸到村,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工作未提供足够便利。
针对两村的现状,按创新社会管理服务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市司法局提出建议和对策:一是建议新塘镇党委政府今后一段时期把普法工作作为固本强基工程来抓,全面发挥好普法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预防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新塘镇普法办要围绕以普法促依法治理这一主线,以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作为本区域法制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全力开展法律进企业、进乡村,结合调处、信访和综治维稳等工作,大力开展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等方面前瞻性、预防性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此次群体性事件中群众出现的各种思想困惑及法律需求,市普法办通过移动网络的“普法通”配合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宣传,实现法律信息在新塘地区全覆盖,以法律知识疏导情绪,平衡心理,引导群众树立与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法制观念,培育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的社会风尚,促进该区域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建议新塘镇党委政府尽快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从人员选任和角色定位上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全面完善调解工作制度来促成人民调解员“能干事”,从强化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上使人民调解员“愿干事”,从强化业务培训和提升素质上促使村人民调解员“干成事”,通过基层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是建议在该区域200人以上企业均应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落实人员,保障经费,确保各企业矛盾纠纷的预防和排查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推进各企业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四是建议该区域各企业均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小组,开展对本企业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及时掌握流动人口中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动向,配合辖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开展相关稳控工作,预防外地籍刑释解教人员参与恶性案件,激化社会矛盾。辖区公安派出所应积极会同司法所建立健全回归衔接、数据双向核查等工作制度,切实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全面落实管控措施,全力预防特殊人群重新违法犯罪,促进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是建议新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调处的工作机制,着力在制度层面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引导群众首选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尽快建立镇调委会与村调委会主任每日工作联系制度,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做到动态掌握和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发展情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六是尽快落实两村与镇综治中心(司法所)的调解视频对接工作,开展镇村两级调解网络信息化建设,实现镇村调解工作良性互动,进一步提高村级调解工作效能,强化专职律师对村级矛盾纠纷开展视频调解的指导力度,高效化解该区域的矛盾纠纷。
七是尽快推动新塘镇的村级法律顾问工作,建立村级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推进律师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工作的常态化,促进村委会依法管理、民主管理村级事务。
八是尽快建立两村的“农民工法援工作联系点”,全力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要把法援工作作为民生、民心工作来抓好落实,铺设绿色通道,降低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门槛,提高服务意识,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通过法援让广大外来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进一步消解民间积怨。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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