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andy-幸田来未 于 2011-6-11 20:43 编辑
这等于用金钱去衡量生命,见义勇为,是出于内心,是社会教育人性本质与道德的一个体现,而不是用奖赏去激发民众来为某些责任机构做排头兵,如果发生意外,这个意外由谁负责?开个追悼会?或是发一点豆腐乳那么大的慰问金?况且全民亦不是个个佛山黄师傅的功底,防卫本能差!
提倡倡导见义勇为是好事,而不是用金钱作为报酬去见义勇。有些事情本不应该说的,据ZC的警力,我相信如果针对性落实去办一件事,杜绝一切犯罪分子总是有可能的。公职与辅助员有时多到你随街可见,抽抽烟,发发QQ短信,聊聊今晚去泡那里,随目可见,随处可闻。相反,如果ZC的职能部门能抓到犯罪分子与打击摧毁增城恶势力的,真正绳之于法的,我个人奖励5000大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