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夫妇因儿子长期醉酒滋事 用木棍将其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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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声雨声 发表于 2011-6-1 12:5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汉判10年、老妇判3缓5 西畴法院发出文山首张“禁止令”禁止老妇参与寨子里的酒席活动
文山西畴县有这么一对老夫妇:79岁的郎老汉及其77岁的老伴吴某。老两口因忍受不了儿子郎某长久以来逢酒必醉、醉酒滋事的行为,一个冲动抄起灶台前的木棍,狠心将57岁的儿子吴某活活打死了。
日前,西畴县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西畴县法院在案发地现场开庭审理了这起命案。经审理,法院当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郎老汉有期徒刑10年,判处吴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此外,在这起案件中,西畴县法院首次适用禁止令,判令吴某“在缓刑期内,禁止参与本寨内的酒席活动”。这也是文山州首起适用“禁止令”的案件。
七旬夫妇活活打死亲生儿
死者郎某年幼丧母,郎老汉在年轻时候又当爹又当妈,一手拉扯年幼的儿子。郎某15岁那年,郎老汉娶回吴某。虽说是后妈,但吴某把郎某当成亲生儿子抚养,一家人其乐融融。郎某后来娶了老婆,也生了儿子,这个家庭逐渐人丁兴旺起来。可随着年岁的增长,郎某年过半百以后性情大变,渐渐染上了酗酒恶习、见酒就醉,而醉后打老婆也成了“家常便饭”。最终,郎某的老婆因忍受不了打骂,离家出走。
2009年7月1日晚上。郎某又一次邀约多名同村村民在家里喝酒。酒过三巡后,郎某有些喝高了,话开始多起来。这时母亲吴某恰好从酒桌旁经过。郎某见母亲腿脚不方便,伸手拉了一把。偏偏吴某看不惯郎某醉酒的样子,硬生生地来一句:“不用你拉!”此话一出,郎某怒了,他自认为母亲在村民面前不给自己面子,冷落了他,便用粗话骂起了母亲。看情形不对,一旁的郎老汉出言相劝,不料郎某借着酒兴,顺手拿起神龛上的尖刀冲着父亲比划起来。在推搡中,郎某手脚并用,随意挥舞着手中的尖刀,连桌子脚都被弄断了。郎老汉体弱难挡,苦苦哀求儿子才幸免于难。
到此,这件事情并没有了结。谁也没想到,第二天早上7点左右,前一夜喝了酒的郎某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郎老汉夫妇自觉对他们而言,眼前这个儿子简直就是一“魔鬼”。老两口一商量,横下一条心想要弄死儿子。
事情就这么定了!
联想到电视里放《包青天》的时候,惩罚恶贯满盈的人用的都是铡刀,郎某趁机找来家里做农活使用的一把铡刀,她准备亲自铡了吴某这个不孝之子。但由于吴某常年中风半身不遂,拎铡刀的她又急又气,还没走到郎某跟前就因重心不稳,将铡刀“哐当”一下滑落在了地上。
“看见没有,如果擦着哪点惊醒了他,我们老两个都要死!”这时,郎老汉边说边把铡刀提到一边放好。没想这一举动让吴某很生气。“他不死我们就要死啊!”吴某这句话,顷刻间摧垮了郎老汉的心理防线。联想到郎某年满57岁还常常殴打妻子,甚至用尖刀指向自己……郎老汉情不自禁走到灶门口捡了根柴棒,向着郎某的头部重重地砸了下去。
一棒、两棒、三棒……在郎老汉的棍棒之下,郎某来不及反应,活生生被打死了。
犯故意杀人罪
判缓刑的老人被禁止参加本寨酒席
案件随后被侦破,年过7旬的郎老汉夫妇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
日前,西畴县检察院认为郎老汉夫妇涉嫌故意杀人罪,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为了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让村民对此事引发深思,西畴县人民法院专程来到案发现场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三村五寨的老百姓都前来旁听。公诉机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郎老汉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本案因家庭矛盾引发,社会危险性相对较小,加上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某积极鼓动郎老汉打死儿子郎某,但在郎老汉打击郎某的过程中并未直接参与,对本案的发生只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经审理,法院当庭作出判决:郎老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同罪,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除此之外,法院适用“禁止令”,判令吴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参与本寨内的酒席活动。
在法定的上诉期内,郎老汉夫妇均未上诉。目前,79岁的郎老汉已经在服刑,吴某处于缓刑考验期。因身患中风,她在家中靠每月政府发放的低保金养病。西畴县检察院检察官日前看望这个半身不遂的老人,与其进行了对话:
“儿子死了,你内疚吗?”
“内疚又怎么办呢?”
“你后悔吗?”
“后悔又怎么办呢?”吴某的目光呆滞,现在儿子永远走了,老伴在服刑,这个家显得空空荡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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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bin 发表于 2011-6-1 15:28:36 | 显示全部楼层
[s:68] 生个仔甘谷气,打可以,晤好甘重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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