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增城水产局骆宏伟局长涉案细节(第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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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胜 发表于 2011-5-15 22:4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媒体报道.jpg
乌石抽沙塘.JPG

4个小孩尸体.jpg
增城日报报道.jpg

低产鱼塘改造是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其中一项,是在原有鱼塘的基础上对鱼塘进行挖深、规范,设置给排水管,配电、铺路以及绿化等几项工作。这项扶农资金按3000元每亩,由广州市财政局及农业局联合拨款。
        低产鱼塘改造本来是中央强农惠农的一项好政策,但是落到增城市原水产局局长骆宏伟与渔业科科长陈金权手里就变成了一项害农政策,一项害民政策。在2006年,河沙价格飞涨,骆宏伟、陈金权与某些沙场老板看上了增城市中新镇乌石村在西福河边的一片沙地。这片沙地原来也有人抽沙,因为是非法的,被增城市国土局、水利局及中新镇封了。但是由骆宏伟与陈金权在这片沙地上立项,说是鱼塘改造,挖鱼塘,这样就顺理成章了。于是骆宏与陈金权就向广州市农业局立项,立项文号:广州市财政局穗财农[2006]124号和广州市农业局穗农[2006]153号,立项资金125万元。
         经骆宏伟与陈金权立项鱼塘改造后,沙场老板便公开来偷沙了。2007年5月9日,乌石村4个小孩在西福河边玩耍,不慎掉进抽沙的深坑里被夺命,其中两个小孩是亲兄弟。
2      010年8月27日下午,增城市国土房管局会同中新镇政府和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单位组成专项执法清拆小组,对位于中新镇乌石村的一处非法抽沙场违建设施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并捣毁非法采沙设备。增城日报也于2010年8月31日对此案进行了报道。
        犯罪嫌疑人骆伟利用国家的强农惠农资金45万元,为非法抽沙老板作掩护,造成农田及河堤损失99万元,抽沙的深坑还淹死4个无辜小生命,增城市农业局还为骆宏伟在审讯过程提供公车(粤AX3089),招遥过市。增城市人民法院主审法官杨凯,还为骆宏伟拖延时间,审而不判,已接近半年。我从2010年3月便开始告发骆宏伟此案,但是官官相护,至今骆宏伟仍然没有判罪。
        既然增城的司法部门都不处理,还为犯罪嫌疑人配公车,我只有向广州市法院,检察院,及广东省检察院、法院甚至中纪委进一步告发。
乌石抽沙现场.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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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圆 发表于 2011-5-15 23:02:53 | 显示全部楼层
贪官害人害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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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鸟 发表于 2011-5-16 00: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s: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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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月 发表于 2011-5-16 01:2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一:将你所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向相关的部门递交材料(包括市委、纪委、人大、检察机关、法院)一级不成再上级;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溺水死人等),在法律上对被告人会加重处罚的。
建议二:滥用职权的罪名太轻的(有可能判缓刑不用坐牢),应当定性为共同贪污45万元、共同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罪(抽河沙卖非法获利),这样判罚可能要坐10年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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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月 发表于 2011-5-16 01:3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意见:贪污罪和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罪数罪并罚,但要具体看证据而定。但即使定滥用职权的罪名,如果造成4人溺水死人等严重的社会后果,法院敢判缓刑不用坐牢,你就敢去中纪委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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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方圆 发表于 2011-5-16 08:4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把45W扶农资金给了非法抽沙老板,这是怎样开支出去的??当时广州市农业局是怎样立项的?是怎样通过论证的?增城市财政局是怎样打预算的?又是凭什么进度开支出这45W的?这是一个窝案!!
顶一下4楼意见,这些事是要向广州、省有关司法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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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魂鱼 发表于 2011-5-16 08:5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两位热心人士,希望他们的意见可以帮到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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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人啊 发表于 2011-5-16 09: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s:81]楼主加油,,两位热心人士给你专业的意见希望有用[s: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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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缘 发表于 2011-5-16 09: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点的“呢笼”系叉烧包嗟,大把“虾饺、鱼翅、顶级鲍”……

几多巨贪“大佬班”判左转身咪又重出江湖!!!

呢道靠的口水尾边可成事加!

嗱!呢的就叫社会的潜规则啦,都盛行于社会咯,个个都要保护自己既得的利益,点玩吖

[s:118][s: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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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580878449 发表于 2011-5-16 09:57:11 | 显示全部楼层
[s: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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