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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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目标:使我市交通秩序安全、有序、畅顺,市民文明出行意识明显增强,市内交通拥堵现象得到有效缓解,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坚决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幸福增城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整治时间:动员整治阶段(4月底至11月30日)、巩固深化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月1日至1月10日)。
整治重点:一、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二、机动车超载超限、非法营运,包括摩托车“一车载多人”、大货车超载;三、机动车逆行、乱停乱放;四、酒后驾驶机动车;五、机动车冲禁令,不按规定进入城区中心路段行驶,不按规定在公路桥梁通行。
整治要求:各镇街、各部门要形成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本单位一项主要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督查和考核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组织开展好综合整治行动。
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的监督检查,市预防道路交通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告诫与问责制度,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期间,实行每月一报工作制度。
1-4月,全市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4864宗
拘留违法人员144名
今年1-4月,全市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4864宗,查扣违法车辆7065辆,拘留交通违法人员144名。
我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涉摩交通违法行为突出
我市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一车载多人、不戴头盔、逆行、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十分严重。特别是在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新塘镇和其他农村地区尤为突出,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1-4月,全市查处各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9500宗,查扣交通违法摩托车5959辆,其中无牌无证摩托车2559辆。1-4月,我市发生涉摩事故22宗,死亡6人,分别占事故数和死亡人数的31.4%和15.3%。
营运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
据摸查,我市持证营运摩托车约有3000多人,非法营运约有7000多人,主要集中在市区和新塘城区。营运摩托司机逆行、超载、随意调头、乱穿插、冲红灯等交通违法现象非常严重,严重扰乱了我市交通秩序。1-4月,因营运摩托车引发的事故有22宗,死亡6人,受伤32人,分别占事故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31%、15%和41%。
机动车超载违法行为突出
在市区加大整治力度和采取限行措施后,在非限行路段以及公安交警、运政执法人员执法力度相对薄弱的镇街,摩托车、货车超载现象尤为突出,极易引发严重事故。1-4月,我市发生涉及货车的交通事故16宗,死亡11人,分别占事故数和死亡人数28.1%和34.4%。如中新镇“3·9”特大交通事故就是由两辆牵引车相撞造成的,事故导致3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
国道、省道重大交通事故多发
当前,我市辖区内的国道、省道是重大交通事故的多发路段,其中在国道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数、在省道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数分别占重大交通事故总数的27%和43%,共造成30人死亡,占死亡人数的77%。按发生路段来看,324国道死亡13人,107国道死亡2人,S119(即荔新公路)死亡7人,S118省道死亡5人,S256省道死亡3人。
夜间时段交通事故高发
事故多发于晚上8时至第二天早上6时,而且死亡人数较多,原因是照明不够,警告、限制等交通标志数量不足和设置不合理等。在上述时段,1-4月,我市共发生事故28宗,造成22人死亡,夜间时段死亡人数超过白天时段。
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较为薄弱
我市群众普遍存在不文明的交通行为,酒后驾驶、车辆乱停乱放、冲红灯、行人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等现象较为突出。1-4月,因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事故28宗,占事故数的40%;全市查处机动车冲红灯15425宗、乱停放8416宗、酒后驾驶60宗。特别是我市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交通安全意识薄弱,重方便、轻安全的交通陋习普遍存在,交通事故共造成12名农民和10名外来务工人员死亡,分别占死亡人数的30.7%和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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