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交警:电动车不予登记 违规上路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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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大发现 发表于 2011-5-12 11: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开心大发现 于 2011-5-12 11:07 编辑

市民廖先生向增城市交警部门咨询电动车上路。

您好!我是在新塘跑业务的,近期打算买辆电动车,但是这两天看到新闻,最近在查处摩托,电动车,请问是不是有这回事,如果电动车要上路的话,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增城交警部门给予以下明确答复

  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大队已收悉,现就你所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广州市公安局于二00六年十一月份发出的《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穗公[2006]343号)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开征求意见,并报请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含从化市和增城市)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二、自从该《通告》实施后,我大队根据有关规定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从来未有停止过对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的查处工作,经过不断的宣传报道及依法查处,我市广大市民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的有关规定已经非常明确。

  三、根据《通告》规定: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含增城市)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增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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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大发现 发表于 2011-5-12 11: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眼看现在增城街头越来越多电动车上路,真的很矛盾。
大家都质疑为何电动车准卖不准上路。
其实准不准卖不是由交警定的,由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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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tao54321 发表于 2011-5-12 11:3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准不准卖是一回事,不准上路才是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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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an 发表于 2011-5-12 11:45: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准上路那些机关也应该不准卖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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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自己 发表于 2011-5-12 11: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系咯,交警要做野啦。。我听讲过如果不幸比人捉到当时俾50到100了事哦?不过点都好,如果真系唔俾上路噶就应该唔俾卖。。。卖得自然就开得噶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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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ogan 发表于 2011-5-12 12:0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早看南方农村报惠州那里电动车都可以登记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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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sheses 发表于 2011-5-12 12:25:04 | 显示全部楼层
疑惑,既然不准上路的就不要卖嘛。有关部门应该联合起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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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肥 发表于 2011-5-12 12:2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猫肥 于 2011-5-12 12:3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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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矛盾。。
作为执法主体的交警,为什么不和工商局沟通电动车不予上路的事宜?

或者在卖电动车的店铺里标志电动车不准上路的警示。这样即使市民被罚款了,
也不会那么大意见。
否则市民只会认为交警只会罚款不会为他们着想,不满的情绪当然发泄在罚他们钱的那些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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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沙 发表于 2011-5-12 12:4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増城不准卖电动车?工商就少了收入.交警也少了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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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ho 发表于 2011-5-12 12:5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猫肥 的帖子

无错,都系罗国家粮噶,应该联合起来办事,一句话,准就准,不准就不准,推来推去,体到都发青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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