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副秘书长贪污获刑 曾遭副书记含泪索贿

  [复制链接]
单眼看世界 发表于 2011-5-11 13:5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好过盗窃

如果盗窃11万:

按盗窃罪,最高量刑幅度: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
罚金
处罚: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干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干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单眼看世界 发表于 2011-5-11 14: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单眼看世界 于 2011-5-11 14:22 编辑

抢劫罪
量刑基准的确定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过20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每增加数额15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单眼看世界 发表于 2011-5-11 14: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贪11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比较之下:好过去偷,更好过去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单眼看世界 发表于 2011-5-12 20: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单眼看世界 于 2011-5-12 21:12 编辑

偷10万,蹲10年以上的牢,还要罚钱
抢劫一次,刑期起点4年,……


贪11万,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贪污罪(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chcx11 发表于 2011-5-12 23:51:57 | 显示全部楼层
[s:12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桥边人 发表于 2011-5-13 13: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null

判了三年,缓刑四年,等于无罪!贪官无罪,可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了缘 发表于 2011-5-14 09:3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呢的咪叫做“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咯!唔咪个个都“掂”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蒽?說嗳妳 发表于 2011-5-14 09: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得太轻了,出来可以继续贪啊,不怕,先坐3年,再试多几次都唔怕。系增城,有钱有关系咩都搞得掂噶。大胆去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nitmd 发表于 2011-5-14 13:27:22 | 显示全部楼层
蒽?說嗳妳 发表于 2011-5-14 09:52
判得太轻了,出来可以继续贪啊,不怕,先坐3年,再试多几次都唔怕。系增城,有钱有关系咩都搞得掂噶。大胆去 ...

缓刑四年啊!!

即是等于不用坐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nitmd 发表于 2011-5-14 13:4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王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

刑重则内畏,内畏则外坚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新居民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