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游魂 于 2011-5-10 00:27 编辑
增城市检察院于2010年8月立案,秉公执法,经过详细调查取证后,确定骆宏伟涉嫌滥用职权罪,致使国家扶农资金45万元落入偷沙分子手里,并造成农田及西福河河堤损失99万元,涉案金额共144万,增城市检察院于2010年11月向增城市法院提起公诉,增城市人民法院于2010年11月及2011年1月两次开庭审理此案,但是至今这起案件仍未判下来。但是骆宏伟与陈金权一直未刑事拘留
既然查实起诉,理应拘留!!还开着公车招摇过市?!!太不可思议了,增城检察院就这样做事的?还是他的后台很厉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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