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村山角村村民焚烧杂草引山火灾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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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友爱 发表于 2011-4-25 10: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焚烧杂草 引燃山林

一村民涉嫌失火罪被刑拘

    (记者朱贵荣)朱村街山角村一村民小罗(化名)于4月8日因焚烧杂草引发山林火灾,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2011年4月8日傍晚,朱村街山角村村民小罗在其所承包的榄园(位于朱村街山角村“水背冚”山)焚烧杂草时引燃山林,造成森林过火损失面积达36亩。其中马尾松属中度烧伤,受害林木蓄积为43立方米;桉树属轻度烧伤,受害林木蓄积为121立方米。目前,小罗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林业和园林局局长罗伟光表示,这次的事件为大家敲响了警钟,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希望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禁野外用火,杜绝山火发生。”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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