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五保户生活费上调 每人每月从464元调整为5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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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文明 发表于 2011-4-13 11:0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黄丽萍 通讯员缪志强)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供养标准从去年每人每月464元调整为532元,新标准从今年1月开始执行,5月份起按新标准发放,1月至4月差额部分也将于5月份补发。
    据了解,我市为进一步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根据《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关于“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确定”的精神,我市2010年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10623元,按照规定不低于60%为6373.8元/年,即平均每人每月532元,比原供养标准464元人月提高了68元。目前我市有五保供养对象1308人,全年增加供养经费106.7万元。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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